6月28日,民和县“十三五”43.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二号电站项目完成并网投运工作,至此民和县43.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并按时全额投入运行。
民和县43.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由省财政全额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7342万元,在隆治乡和中川乡分别建设12兆瓦和31.4兆瓦,惠及全县125个贫困村6780户贫困户。截至目前,于2019年1月29日并网投运的一号电站已发电5761980千瓦时,二号电站已发电123750千瓦时。
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能为贫困村带来明显的“阳光收益”,按照每千瓦时0.75元的发电收益计算,年均发电量可达6000万千瓦时左右,每年收益可达0.4亿元,按运行时间25年计算,可创扶贫收益10亿元,所有贫困村每年每村可获得发电净收益约30万元左右。收益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基础设施和小型公益事业,以及发放贫困户投劳性、公益性岗位工资等,有效助力贫困村巩固提升。(编校:林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