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始终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加强管护的重要抓手,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河湖管理体系全面构建,有效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构定方案。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民和县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民和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民和县全面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湖库管理工作机制,细化河湖库管理六大任务。全县22个乡镇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了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实现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全覆盖。
二、完善制度,明确工作定职责。建立完善《河湖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民和县河湖保洁制度》等制度,全面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梳理完成全县河湖库名录,分别落实各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责任河湖长及责任人。公开明确河湖长职责,设置各级河长公示牌237块、各级湖长公示牌13块。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抓落实。一是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对县域内18家河道采砂场进行全面整治及植被恢复,清理非法采砂船舶9艘。二是持续开展河道清淤清障、陈年垃圾打捞及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河道通畅。三是加大对沿河旱厕、养殖场、占用河堤耕种等现象的督查整改力度。关停、拆除湟水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45家;关停黄河岸边大河家桥头商业区商铺10户,拆除沿河500米内的违章建筑,封堵了排污口,有效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四是结合湟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堤坝内侧喷绘广告、河道垃圾,集中拆除沿湟水河废旧厂房41家47.33万平方米,覆土造绿1710亩。五是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管理与保护,集中对水源地禁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安装监控摄像头35台、设置网围栏6.78公里、警示牌6座。六是加大对湟水河、大通河6家水电站的监管力度,规范水电站危险废物暂存库。七是加强对湟水河水质监测,湟水河民和桥断面连续三年水质达标率达到83%以上。八是官亭-中川副中心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试运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投入使用,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3%。九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对乡镇级河长、村级河长进行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智河APP”系统培训,用现代化手段增强巡河效率。十是严格落实河湖长考核机制,对全县22个乡镇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
四、加强宣传,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群众全力支持、主动配合河湖长制工作。积极推进“一河一策”和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先后与青海大学、清华大学达成合作协议。县财政安排184.3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和“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目前,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正在试运行。(编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