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自9月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坚持“农地农用、农地姓农”原则,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严厉打击县域内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开展违法违规非农建设的行为,整治工作开展迅速、推进有力。
截至目前,我县共发现违规“大棚房”7处,分别是位于隆治乡白武家村占地0.5亩的民和县梨花生态园(餐饮),已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要求12月20日前自行拆除;位于中川乡光明村占地4.6亩的土司食府(餐饮),已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现已关停,要求12月20日前自行拆除;位于官亭镇官中村占地1亩的花儿演艺厅(娱乐),已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要求12月20日前自行拆除;位于西沟乡官地村占地5.7亩的伊阳养鱼场(娱乐),现已拆除,达到复耕条件(整改已完成);位于川口镇驼铃村占地10亩的水源山宗生态园(餐饮),已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要求12月28日前补办土地审批证照,逾期拆除并恢复设施农业用途;位于马场垣乡团结村占地2亩的品质茶餐厅(餐饮),已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关停,计划近期拆除;位于西沟乡大滩村占地0.5亩的吊岭休闲农庄(餐饮),现已停止营业,转为看护房使用(整改已完成)。(编校: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