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过程中,人类创造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对于一个民族和整个人类来说,文化遗产作为现存文化的记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从历史的角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形态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包含了更多时代迁延而堙没的文化记忆,更应该加以珍视。民和县是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历史悠久,秦汉以前为羌人居地,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多年来,民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十分关注民和地区的文化发展,尤其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显现的重要价值,但更加认识到对其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们不断挖掘整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到目前为止,海东市公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3项,民和县公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21项,其中,2项被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 8项被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2人被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7人被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是人类滋润心灵世界,值得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它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民和县是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最早具有代表性的民和三川土族的“纳顿节”和“库咕笳”、 “崖尔寺《诺彦审喇嘛》戏剧”、汉族的口头歌谣和社火唱词、西沟回族宴席曲、下川口的“果花戏”和西沟乡麻地沟村的“目连宝卷”,古鄯镇的“七里寺花儿会”、李二堡镇的“李家村眉户戏”,还有民间工艺技能、图腾崇拜和巫术傩舞等活动,但更多的文化遗产,是早在汉代赵充国在河湟屯田,中原先进的农耕文化技术传入青海河湟地区,在漫长的农耕和游牧文化环境中逐渐演变发展,由各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民和地区多民族共同创造的非物质文化形态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精神价值、情感因素和文化意识,反映着中华民族的生存状况、文化心理和风俗习惯。
按照学科分类,非物质文化主要有:民族语言、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体育和游艺与杂技等十六项。针对以上类别,民和县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组织人员在2008年进行一次普查,2012年又开展一次“寻根行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工作”,民和县文体广电局组织抽调了全县22个乡镇主管副镇长和文化干事及文体广电局内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的骨干人员共74人担任调查员,分组到全县22个乡镇所辖村社进行调查,为了提高调查质量,对调查员进行一期业务培训班,针对所要普查的十六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以便于开展工作。此次“寻根行动”,按照“四个不漏”(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艺人、不漏线索)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民间口头文学十六项进行细致的再调查,真正做到全面、准确、翔实的掌握了全县民间文化资源的家底,为搞好四级名录夯实了基础,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保护与传承。此次共调查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121项,其中民间文学21项、传统音乐9项、传统美术7项、传统舞蹈11项、传统戏剧2项、传统技艺16项、民俗1项、消费习俗3项、人生礼俗8项、岁时节令13项、民间信仰12项、传统医学5项、传统体育和游艺和杂技12项。为准确把握全县“非遗”项目,还召开专家评审工作会议,对121项“非遗”的初稿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积极充实和完善。《寻根行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民和卷》在西宁问世,《民和卷》是“寻根行动”首部汇编成册的调查成果,也是民和县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成果的展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资助,全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和县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的重点工作,该项工作由县文体广电局牵头,县文化馆业务人员不惜一切代价,立足本职,扎根一线,全力搞好项目申报前提工作,积极挖掘、搜集整理,利用影像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整理上报,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使“七里寺花儿会”、“土族纳顿节”等项目名录申报成功,得到了有力的保护,赢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好评。
国家级项目申报:
1、2005年9月份,由民和县社会发展局申报“七里寺花儿会”和“土族纳顿节”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2、2013年10月份,由民和文体广电局申报“崖尔寺《诺彦审喇嘛》剧”为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财宝神》为备选项目。
省级非遗项目申报。
1、2006年5月申报民间文学《财宝神》为第一批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2007年5月申报“土族婚礼歌”、“ 目莲宝卷”为第二批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3、2008年5月申报“果花会”为第三批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4、2010年7月申报“土族纳顿节”、“七里寺花儿会”、“财宝神”、“目莲宝卷”、“土族婚礼”、“果花会”六个项目第二批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通过审批公示了四个项目4名传承人,即“财宝神”的传承人马彦雄,“目莲宝卷”的传承人王存瑚,“土族纳顿节”的传承人鲍呈新,“果花会”的传承人包吉元。
5、2012年9月份申报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项目,民和县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土族纳顿节传承基地”和“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河湟刺绣)——三川土绣传承基地”。其中,审批了“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河湟刺绣)——三川土绣传承基地”,由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颁发了奖牌。
6、2013年4月份完成了第四批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这次共申报13个项目,即:“崖尔寺《诺彦审喇嘛》剧”、“库咕笳”、“土族跳鼓舞”、“土族服饰”、“马营豌豆手工粉条制作技艺”、“马营五香陈醋”、“三川古建筑彩绘”、“甘沟腰刀制作技艺”、“李二堡眉户戏”、“峡门五月端阳花儿会”、“峡门传统射箭”、“西沟回族宴席曲”、“杏儿酩馏酒”,已审批四项,即:“崖尔寺《诺彦审喇嘛》戏剧、“库咕笳”、“土族跳鼓舞”、“马营豌豆手工粉条制作技艺”。这次申报项目名列全省第一,深受省级专家们的好评。
7、2013年2月对“寻根行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中调查出的121项进行整理,并请民和县“非遗”专家组评审公示,整理成《寻根行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调查·民和卷》,该卷已由出版社出版发行。
8.现有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16名,市级传承人119名。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历史回顾
民和县人民凭着独特的多民族资源,不仅创造了灿烂辉煌、绚丽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而且在收集整理和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说,保护文化遗产的传统是五千年中华文明时代绵延、薪火相传的一个重要原因。土族纳顿节的代代相传,七里寺花儿的广为传唱;下川口果花会(秦腔艺术)的上传下承,李二堡眉户戏的发展演变。说明了民和地区的先民们虽然历经风雨沧桑、困难挫折,但他们通过种种方式将这种传统文化传承下来,保存了无比丰富的民间文学和民俗资料,成为他们的精神食粮,也成为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
回顾民和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民和县文人学者杨正荣、徐秀福、赵存禄等同志就有民间文学作品发表在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青海花儿选》《大跃进歌谣选》《青海民歌选》、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青海花儿选》、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青海湖水闪银光》、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各地歌谣集.青海歌谣》等书籍上;1978年文革结束,恢复了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民和县作者的不少神话、民间故事、歌谣、笑话、寓言及其相关民间文学理论文章,被收入《青海民族民间文学资料》《少年(花儿)论集》、《河湟民间文学集》《青海花儿集》《八亿巧匠盖金楼》(新编花儿集),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青海分会还编印了民和县民间文学工作者杨正荣、徐秀福等同志搜集整理的《民和民族民间文学集》《土族婚礼歌》《民和汉族婚礼曲.社火唱词》《青海农业区谚语歇后语》等个人专辑。赵存禄、马光星收集整理的《土族婚礼曲》《民和民间文学集》及杨正荣创作的青海贤孝《王三官祭灶》荣获1984年青海省庆祝35周年优秀文艺创作奖。他们同时被吸收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在民间音乐方面,1958年—1985年,在《青海民间歌曲四百首》《青海民间小调》《青海民间歌曲精选》《青海回族宴席曲》《牧笛》《祁连歌声》等省内外出版发行的民间歌曲专集和刊物中先后发表了民和县音乐工作者赵志和、蒋建业等同志搜集整理的民间歌曲百余首,1983年民和县文化馆整理出《民和民间歌曲选》,选入民间歌曲116首,同时,也涌现出马俊、裴燕、吕晓明等一批优秀花儿演唱者,尤其东乡族歌手马俊于1985年12月在北京参加全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比赛,他演出的《欢乐的山村》和《尕妹是才开的牡丹》分别获得“丰收奖”和二等奖。在民和地区戏剧、曲艺演唱较为盛行,据《民和县志》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县农村有13个业余戏曲班,有6个乡镇建有戏楼,到1985年全县农村剧团有38个,其中,秦腔剧团12个,眉户剧团26个。同时,也涌现出了包吉元、赵恒科、王玉兰、范银珠等一大批优秀戏曲表演者,他们为民和县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抢救做了一定的贡献,为今天的民间文化保存了大量的传统曲艺资料。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中,成效及其显著的是被誉为“中国文化长城”的《中华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辑,1985年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等部门联合签发了《关于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的通知,民和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建编辑委员会,有主管副县长亲自挂帅,分别编辑整理出《中国民间故事集成.青海卷.民和资料本》《中国歌谣集成.青海卷.民和资料本》《中国谚语集成.青海卷.民和资料本》。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成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突出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这样的重要价值: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的表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现了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间的关系及他们之间进行广泛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因此,民和县政府结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事实”的保护工作原则,自2005年以来,着手建立各种名录体系,完善保护制度,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开展培训、搞好演出活动、出版书籍等,多措并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传承工作。
成立保护机构,完善监督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和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县文联、政府办、文广局、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旅游局及有关乡镇为成员单位的民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此项工作。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同时,聘请了赵存禄、徐秀福、张振华等11名文人学者为“非遗”专家,成立了“非遗”专家组。
采取多项措施,致力保护抢救重点项目。民和县政府多措并举,加大保护抢救力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使民间文学艺术不断复兴。主要表现如下:
1、七里寺花儿保护活动有声有色。国家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资力度,民和县迎着这一东风,抢抓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抢救和保护工作,一是对“七里寺花儿会”会场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投资近10 万元拆除了景区违规建筑,恢复了辖区自然原貌及相应的保护工作;二是征集出版《民和花儿新编》书籍,并将已出版的1000多册书籍发放到“花儿”歌手、爱好者手中进行全方面的宣传;三是举办“花儿”歌手培训班、“民和金秋花儿”歌手大赛及“花儿唱计生”活动及“民和情,夏秋韵”文化活动,通过举办这些活动,给予花儿歌手展示风采的平台,既宣传了政策,又调动了广大“花儿”爱好者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培养了一大批花儿歌手,也对“七里寺花儿”艺术的发展、保护和传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四是积极选派花儿传承人和歌手参加由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主办、青海省文化馆承办的 “花儿”歌手和国家级传承人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歌手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明确了自己所承担的传承义务与责任。五是采取师带徒活动,由于传承人年龄偏大,给举办传承培训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两位传承人尽自己所能,在小范围带徒开展授艺活动。目前,张英芝带徒5人,赵存禄带徒10人,对年轻人传授“花儿”演唱技巧以及唱词的创作方法等,为培养后继人才尽职尽责;六是举办七里寺花儿研讨会。由文化馆牵头,组织成立民和县花儿研究会,召集“非遗”专家、花儿词作者、花儿歌手,就如何有效保护和抢救七里寺花儿进行研究探讨,与会专家就如何打造花儿品牌、如何做好保护抢救工作献计献策,为保护传承花儿夯实了基础。
2、“土族纳顿”保护工作稳步推进。针对三川土族纳顿的保护工作,一是先后投资60万元,成功举办三届青海省土族安召纳顿艺术节和一届土族“巴依尔”艺术节,多次举办纳顿艺术培训班,使三川纳顿的演技不断提升,演职人员逐年增加;二是认真普查,摸清家底。自2004年以来对土族纳顿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其地理环境、历史根源、基本内容、相关器具、传承谱系、主要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普查,夯实基础,以便强化保护;三是搭建平台,多出成果。成功举办了首届土族文化暨民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讨会;组织纳顿表演队代表青海省的“非遗”项目到北京展演;同时,支持三川土族学者马光星、徐秀福的《人神狂欢——黄河上游民间傩》一书和文贤忠编著的《土族纳顿》出版;四是举办纳顿艺人观摩学习班,组织官亭、中川等乡镇15个纳顿队和40多名学员到中川民主村观摩学习、交流切磋演技。同时,举办纳顿艺人培训学习班,聘请专家传授纳顿知识、演技等,三川地区四乡镇29个纳顿队60多名学员参加,通过现场讲解表演,提高了艺人的表演技术水平,提升了纳顿演艺人员的整体素质,解决了艺人青黄不接、断层等现象。
3、“果花戏”保护工作不断加强。针对果花戏项目的保护工作,民和县政府一方面利用每年一次开展的“桃花节经贸洽谈会”,大力支持下川口村开展“果花会”的举办和演出活动,积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该戏剧,同时,通过表演形式让其传统剧目代代传承下去;二是聘请徐正芳等老艺人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使下川口业余剧团演艺人才不断增加;三是动员企业家资助,投资60余万元对戏台重建。
4、社火戏曲汇演正常开展。民和县政府为了丰富节日文化生活,杜绝非物质文化遗产堙没,每年组织10-20个业余剧团和社火队在元宵节期间开展汇演活动,通过演出比赛,予以表彰奖励,并鼓励乡村业务剧团和社火队通过公助民办、群众自办等形式开展节日文化活动,活跃节日气氛,让这一古老的文化奇葩得以延续和传承。民和县巴州镇凉尔湾村的社火停演三十年了,在民和县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春节又活跃在周围村社了。2009年10月底民和县政府组织李二堡镇李家村业余眉户剧团参加了“全省农牧区业余剧团调演”,该剧团参演的现代眉户戏《老来难》获得铜奖。到目前,民和县有业余剧团12个,社火队75个,自发组织的民间文工团3个。
5、出版书籍论著成绩斐然。进入新世纪以来,民和县县内的文人学者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自费出版专著、发表论文,为非物质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做出不少贡献。1992年由赵存禄主编的《民和歌谣集》印刷成书;2003年12月,三川地区土族文化研究者马光星、徐秀福合作专著《人神狂欢——黄河上游民间傩》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2004年12月赵存禄创作的长篇花儿叙事诗《东乡人之歌》出版发行,2004年由赵永寿搜集整理的《财宝神》出版发行。2005年12月杨正荣、杨琪昌合著的《青海民和民族民间故事与传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2013年,民和县文体系统退休干部徐正芳的编著《民和县戏曲志》一书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农电员工杨琪昌编著《孝在河湟》由三联中文出版社出版发行,退休干部赵存禄编辑的《河湟民间文艺》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退休教师范文翰整理的《目莲宝卷》、退休干部赵永寿搜集整理的《燕故神》、教师张映录搜集整理的《民和汉族轶俗》由民和县政协《民和文史》编印成书。徐秀福的编著《三川土族民俗文化集萃》、蒲占新出版了花儿论著《七里寺花儿探幽》,杨琪昌、赵丰雍出版了《七里寺花儿集》。
与此同时,一批热心民间文化,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业余作者不断涌现,颇有分量的民间文学稿件出现在省内各大报刊。如杨琪昌的民间文学《二十四孝之花儿篇》和青海花儿方言剧《八哥与尕三妹》《浅谈花儿的文学特色》《下川口的果花会》《三川美景花儿赞》,徐秀福的《三川土族故事》、李伟的《神奇的拉马塬与传说》、朵海林的《“道拉”起源的传说和马太夫人》、朱进成的《三川刺绣》等文章发表在《中国土族》,蒲占新的《河湟谷地的茶马古道》、杨琪昌的《能仁寺 目连僧》《下川口的果花会》等发表在《青海湖.视野》。
进社区进学校 加大宣传力度。民和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通过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使“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为主题的活动得以落实,一是结合“文化宣传日”,大力开展展示活动,2013年重点宣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重点宣传“七里寺花儿会”、“土族纳顿节”项目的保护目的、主要价值、保护意义等内容,共制作宣传展板20块,发放宣传画册100册,并制作成光盘在社区街道滚动播放,使当地群众明白保护“非遗”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组织高级中学、民和职校、川口小学等参加桃花旅游节开幕式等演出活动,让学生扮演纳顿内所有的角色,通过进校园进班级,使广大学生了解纳顿艺术,增长民族民间文化知识。
参加各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在除了本县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外,民和县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2010年7月选派文化馆干部樊玫瑰等同志参加由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111工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2011年6月选派樊玫瑰等参加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青海三江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级研修班”。同时,邀请非遗专家到民和为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授课传经。这样有力地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那些默默奋斗在一线的文化工作者如民和县文化馆干部樊玫瑰、吕晓明等,他们深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保护传承是文化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因而致力克服文化馆人员少、任务重、困难多的现状,走家串户,组织艺人表演录像、撰写文稿、制作视频,往往为了一个项目准备三四个月,但他们心血没有白费,他们的智慧和汗水换来了一个个成功的项目,他们的努力和钻研使一个个即将堙没的文化遗产起死回生,有了他们的热心工作,使那些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我们深知,只有坚持实施正确的方法和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保护制度,那些珍贵、濒临灭绝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调查摸底、不断挖掘搜集整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