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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来源: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为进一步做好湟水河流域环境卫生治理,集中整治湟水河流域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根据《海东市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869号)要求,经过5个多月的强化整治,我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主要做法及措施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相关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保护好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将湟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工作来抓。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及时召开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湟水河流域沿线废旧厂房拆除、废旧闲置厂房企业主座谈会等,印发了《民和县湟水河沿岸废旧厂房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民和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民和小工业园片区废旧厂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工作小组,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督查,带头深入一线集中开展整治,分管负责同志每三天一次现场督促整治进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负责抓、有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进展情况日报制和周通报制、现场督查督办制与问题交办制,做到了常抓常管。各整治成员单位结合自身整治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强化整治工作,并层层安排部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车顶灯广告等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动态进展,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攻势和社会氛围,为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舆论基础。

(三)采取“一厂一策”“先拆后补”,实现和谐拆迁。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的废旧厂房,采取“一厂一策”“先拆后补”的原则,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34家需补偿的废旧厂房进行评估,由业主自行拆除或依法拆除,土地使用权仍归业主所有,科学规划,发展绿色环保产业;鉴干部分厂房占地面积大、拆除补偿费用高,将废旧闲置厂房予以拆除,围墙粉刷,其它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工程。

(四)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成效。在县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加大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6782.17万元。其中,废旧厂房、违法建筑及残垣断壁拆除方面: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费用50万元、拆除费用977.49万元、补偿费用3610.28万元、共计4637.77万元;清理垃圾方面:清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费用123.05万元、涂抹广告费用16.55万元、拆除大型广告牌费用10万元,共计149.6万元;绿化方面:绿化面积为638亩,每亩绿化费约为2.1万元,共计1339.8万元;松树乡零散农户搬迁费用现已发放655万元。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清理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违法广告。根据任务分工,各单位对湟水河两岸、河道内堤两侧、桥墩、公路两侧设立的立柱式、山体式、墙体式等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及城区、城中村的市政、供电、通信、交通等设施和背街小巷及地面上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进行拆除和清理。截至目前,清理覆盖各类广告2.68万平方米,拆除大型立柱式广告15块,清除各类广告牌、横幅360余处,依法查处一起乱涂广告损坏财物案,行政拘留1人。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全面建立包片监管机制,将湟水河区域分段划分给村级保洁员,严防违法广告死灰复燃。

(二)大力整治拆除废弃工棚厂房、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80年代沿湟水河硅铁走廊废旧厂房和原民和镁厂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变“黑色走廊”为沿湟水河流域绿色生态走廊为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共计拆除大小废旧厂房4012.42万平方米。一是大型废旧厂房拆除方面。共计拆除16家厂房7.27万平方米:二是其他废旧厂房拆除方面。各部门通力配合,共计拆除23家厂房5.15万平方米;三是集中查处县城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截至目前,全县规划区内立案查处违法建筑193户,拆除违法建筑67,拆除总面积2.87万平方米,其中自行拆除220.87万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452万平方米。拆除湟水河桥头天泽汽贸临时钢棚303404平方米。四是松树乡共需搬迁25户,其中,已签订协议21户,完成搬迁19户。五是天源铝业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厂房拆除工作;已拆除民和永昌预制构件厂场内机器设备,正在清理剩余预制板;完成拆除全林矿业砂料场遗留设备。

(三)扎实推进湟水河河道环境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集中整治河道及渠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污染行为,清除河道内垃圾和废弃堆积物205吨,确保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二是排查涉及湟水河沿岸500米以内的养殖场2家(民和旺源仔猪繁育场和民和顺盛猪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清畜完毕并对场内设备及简易钢棚进行了拆除,剩余场房正在由农牧局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补偿后进行彻底拆除。

(四)扎实推进覆土覆绿。一是重点开展民小公路往民和方向西侧老鸦峡1号隧道口山坡的绿化工作,计划完成山坡绿化300亩、栽植油松66000株,截至目前,已完成山坡绿化150亩、栽植油松33300株,其余150亩已完成造林整地。二是把湟水河流域作为秋季造林大会战的主战场,边拆除厂房边覆土覆绿,对废旧厂房拆迁地块根据地形、地貌现状分段绿化,现已初步编制完成绿化实施方案,以桃树经济景观林为主,注重景观效果与沿线周边农户经济受益相结合,辅助栽植景观绿化树种,计划绿化面积738亩,栽植桃树43364株、青海云杉275株、油松275株、金叶榆275株。截至目前,完成拆迁地块造林整地360亩,拆迁地块绿化150亩,栽植桃树10360株、青海云杉等975株,湖拉海拌合站造林地建筑垃圾清运覆土20亩。

(五)全方位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卫生死角以及京藏高速、民小公路等城市出入口可视范围内水渠、护坡、涵洞、桥头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生活垃圾970立方米、残垣断壁等建筑垃圾4.14万立方米。二是对京藏高速、民小公路等沿线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1.45万立方米。三是对公路沿线零散加水点、洗车点、停车点等影响市容的小型建筑物、附着物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加水洗车点15处、彩钢房6处、废弃轮胎堆放点18处、各种设备和杂物堆放点54处。四是集中整治各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贴乱挂、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共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80户(次);关停县城洗车行18家;在桃花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增装摄像头、设立警示牌,有效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

(六)扎实推进小工业园片区废旧厂房综合整治工作。对湟水河桥头小工业园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积极对企业主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核查相关企业证照完备情况,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经查,湟水桥头小工业园现有企业共23家,总占地197.7亩,建筑面积5.7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初步登记丈量工作,评估结果正在测算中。

三、存在的困难

一是由于民和县湟水河流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的废旧厂房多、面积大,虽然已完成39家大小废旧厂房的拆除工作,但湟水河桥头小工业园、享堂桥头等区域依然存在大量废旧厂房和违法建筑,整治资金缺口大,完成整治任务还需约8000万元,由于县财政资金有限,难以满足本次整治的需求,给整治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湟水河桥头小工业园现有企业共23家,占地面积大,近半企业从事硅渣加工、洗煤等行业,生产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园区内有废旧物资回收(主要为废旧纸制品)、保温材料加工、汽修厂等企业,部分企业生产用电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产权租赁关系复杂,生产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与土地证持有者不是同一人,整治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由于湟水河流域线长面宽,整治后监管困难,容易造成整治反弹,整治后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县政府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全力做好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对民和大桥以西的湟水河流域整治遗留工作,抓紧摸排,要列出清单、现场交办,确保民和大桥以西的湟水河流域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协调海东路政支队,认真做好民小公路沿线停车点、加水点、汽车修理点、补胎点等的清理整治工作;督促铭德公司清理厂区,坚决关停物流园特大桥以南、湟水河以北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二是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在之前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湟水河桥头原民和小工业园、享堂桥头、南庄子村等废旧厂房和违法建筑的综合整治工作。三是结合秋季造林对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内的空旷裸露土地、拆除后的废旧厂房空地及红东路两侧进行全面绿化,做到“见缝插绿”“见土栽绿”,同时加强新造林地抚育管护工作,提高造林成活率,争取桃树经济林早日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编校: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