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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为进一步做好湟水河流域环境卫生治理,集中整治湟水河流域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根据《海东市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869号)要求,经过3个多月的强化整治,我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要做法及措施

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和全市湟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保护好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将湟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我县的头等工作来抓。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及时召开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湟水河流域沿线废旧厂房拆除、废旧闲置厂房企业主座谈会等,印发了《民和县湟水河沿岸废旧厂房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民和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成立了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工作小组,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督查,带头深入一线集中开展整治,分管负责同志每三天一次现场督促整治进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负责抓、有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进展情况日报制和周通报制、现场督查督办制与问题交办制,做到了常抓常管。各整治成员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自身整治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强化整治工作,并层层安排部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车顶灯广告等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动态进展,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攻势和社会氛围,为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舆论基础。

(三)采取“一厂一策”“先拆后补”,实现和谐拆迁。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的废旧厂房,采取“一厂一策”“先拆后补”的原则,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废旧厂房进行评估,由业主自行拆除或依法拆除,土地使用权仍归业主所有,科学规划,发展绿色环保产业;鉴干部分厂房占地面积大、拆除补偿费用高,将废旧闲置厂房予以拆除,围墙粉刷,其它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工程。

(四)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成效。在县政府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加大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7398.37万元。废旧厂房、违法建筑及残垣断壁拆除方面已投入资金4637.77万元,其中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费用50万元、拆除费用977.49万元、补偿费用3110.28万元、铭德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民和镁厂)剩余建筑物“穿衣戴帽”所需费用约500万元;清理垃圾方面已投入资金149.6万元,其中清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费用123.05万元、涂抹广告费用16.55万元、拆除大型广告牌费用10万元;绿化方面已投入1261万元,其中覆土费228万元、苗木费859万元、栽植费87万元、灌溉费29万元、抚育管理费58万元;零散农户搬迁费用1350万元。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全面清理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违法广告。根据任务分工,各单位对湟水河两岸、河道内堤两侧、桥墩、公路两侧设立的立柱式、山体式、墙体式等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及城区、城中村的市政、供电、通信、交通等设施和背街小巷及地面上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进行拆除和清理。截至目前,清理覆盖各类广告2.68万平方米,拆除大型立柱式广告14块,清除各类广告牌、横幅360余处。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全面建立包片监管机制,将湟水河区域分段划分给村级保洁员,严防违法广告死灰复燃。

(二)大力整治拆除废弃工棚厂房、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80年代沿湟水河硅铁走廊废旧厂房和原民和镁厂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变“黑色走廊”为沿湟水河流域绿色生态走廊为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共计拆除废旧厂房3711.33万平方米。一是大型废旧厂房拆除方面:完成拆除湖拉海大型拌合站6600平方米;完成拆除铭德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民和镁厂)液氯库、煤气站、临时用房、硅铝熔炼车间等8栋厂房共计16340平方米、原民和县铅锌厂厂房300平方米、富邦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厂房500平方米、盛顺脱磨剂加工有限公司厂房200平方米、东垣预制构件厂莲花台分厂厂房800平方米、庆丰综合服务部厂房500平方米、隆祥商贸有限公司厂房3000平方米、史纳文华炉料厂厂房1500平方、川口铁合金厂厂房8281.6平方米、易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厂房7028.44平方米、第三福利铁合金厂锑品分厂厂房3903.55平方米、高原风食品有限公司厂房6074.41平方米、兰海冶炼有限公司厂房3954.5平方米、民和川青能源有限公司厂房4420.37平方米。委托青海华翼评估公司对需进行奖补的10家旧厂房共8万平方米残值和拆除费用进行了评估,现已与6家业主签订了拆除协议并完成拆除。二是其他废旧厂房拆除方面:各部门通力配合,完成拆除龙泽铁合金加工厂厂房968.33平方米、永兴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厂房860平方米、万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350平方米、青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房1143.74平方米、惠民养殖场厂房326.50平方米、翠泉机砖厂厂房90平方米、民和朝明印务有限公司厂房43平方米、候发明厂房686平方米、李全有厂房624平方米、李兆清厂房649平方米、李全忠厂房8912平方米、郎发忠厂房1632平方米、郎三德厂房842平方米、米拉湾村停车场1346平方米、核桃庄砂厂1232平方米、核桃庄村玉龙养殖专业合作社厂房120平方米、里长村砂厂厂房180平方米、里长村2处铁合金厂厂房2500平方米、民丰彩砖厂彩钢房厂房7800平方米、莲花台预制场厂房12068平方米、马场垣乡磨湾子村垃圾回收处理厂厂房1000平方米。三是集中查处县城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截止731日全县规划区内立案查处违法建筑193户,拆除违法建筑67,拆除总面积2.87万平方米,其中自行拆除220.87万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452万平方米。四是对松树乡马世晶、马世青、马世友三户沿湟农户以及京藏高速民和出口39户农户进行搬迁安置。

(三)扎实推进湟水河河道环境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集中整治河道及渠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污染行为,清除河道内垃圾和废弃堆积物205吨,确保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二是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梳理整治,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登记普查,确定全县入河排污口三处:川口镇红卫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南庄子村排污口、南庄子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南庄子村排污口与南庄子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将于年底纳入城镇管网进行封堵处理。三是排查涉及湟水河沿岸500米以内的养殖场2家(民和旺源仔猪繁育场和民和顺盛猪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清畜完毕并对场内设备及简易钢棚进行了拆除,剩余场房正在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补偿后进行彻底拆除。

(四)扎实推进覆土覆绿。一是重点开展民小公路往民和方向西侧老鸦峡1号隧道口山坡的绿化工作,计划完成山坡绿化300亩、栽植油松66000株,截至目前,已完成山坡绿化150亩、栽植油松33300株。二是对废旧厂房拆迁地块根据地形、地貌现状分段绿化,现已初步编制完成绿化实施方案,以桃树经济景观林为主,注重景观效果与沿线周边农户经济受益相结合,辅助栽植小灌木和针叶树种,计划栽植桃树33152株、青海云杉275株、油松1274株、金叶榆1274株、花灌木30000株,截至目前,已绿化570亩,完成造林地建筑垃圾拉运及覆土整地35亩。

(五)全方位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卫生死角以及京藏高速、民小公路等城市出入口可视范围内水渠、护坡、涵洞、桥头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生活垃圾970立方米、残垣断壁等建筑垃圾4.14万立方米。二是对京藏高速、民小公路等沿线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1.45万立方米。三是对公路沿线零散加水点、洗车点、停车点等影响市容的小型建筑物、附着物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加水洗车点15处、彩钢房6处、废弃轮胎堆放点18处、各种设备和杂物堆放点54处。四是集中整治各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贴乱挂、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共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30户(次);关停县城洗车行18家;在桃花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增装摄像头、设立警示牌,有效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

三、存在的困难

一是由于民和县湟水河流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的废旧厂房多、面积广,整治资金缺口大,完成整治任务还需约3000万元,由于县财政资金有限,难以满足本次整治的需求,给整治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水利配套资金缺乏,部分地块无水利灌溉设施,影响造林苗木成活率,覆绿效果不理想。三是绝大多数废旧厂房拆除后,无适合的后续发展产业。四是由于湟水河流域线长面宽,整治后监管困难,容易造成整治反弹,整治后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全力做好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强化联动推进。将湟水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厕所革命、违法用地整治、棚户区改造、道路拆迁、国土绿化等工作紧密结合,针对突出问题确定联合执法内容和方案,统一协调、分工协作,做到责任分工到位、标准要求严格、完成时限明确,推进效果明显。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顽疾死角全面清理、垃圾分类随产随清,坚决杜绝各类问题的反弹,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湟水河流域历史遗留和长期存在的问题。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稳扎稳打,压茬推进,一段一段整治,一节一节突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全流域、全覆盖、一体化推动区域整治。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装饰钢材改制厂、天源铝业有限公司、凌海冶金有限公司、华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废旧厂房已完成设备拆除,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厂房拆除。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法制、安全、稳定三个底线,健全完善督查考核、问责追究等机制,严守执法规定,严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坚持“三个集中”和“四个不批”的原则,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采用行政执法、经济措施、法律法规、社会导向及群众效应等多种手段,切实解决好湟水河流域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县、乡、村行业部门联管机制,明确管行业就管治理及乡镇属地管理等原则。强化电视台专栏、网站专版、微信专群等宣传力度,加大跟踪报道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对破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坚决公开曝光。(编校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