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民和县通过出台《民和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民和县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双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发改、城建、交通、水利等项目建设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之间联合互动,明确单位职责,加大预防检查和督查整改力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全县劳动用工领域的厂矿企业、服务行业、建筑行业等重点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连续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的用人单位,实施工资支付重点检察。
三是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制度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编校:马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