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总体部署要求,民和县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整治。
一是制定《民和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民和县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限停产应急预案》《民和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方案》等,对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二是各部门协同对道路扬尘开展防治。出动洒水车对县城主干道进行一日多次喷洒,在县城山城十字、塔尔口、川垣大道驼岭口设立了3个检查点,对过往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凡未打篷布、扬尘、遗漏的车辆一律严管重罚,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车辆禁止驶入县城;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到压缩式垃圾车3辆、吸尘车2辆,充实了城市保洁工作力量。三是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五个必须”和道路扬尘防治“三个必须”,全面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地坚决不予开工,对督查中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进行了重点整治。四是加大煤改气和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将青海国泰盐湖等3家单位7台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完成“煤改气”16蒸吨的任务;加强县城地区254家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五是加大对民和工业园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4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对3家国控企业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及时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隐患进行处理,做到不留死角。(编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