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民和县及时召开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制定印发了《民和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
民和县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整治工作,对湟水河流域各类违法广告、违法建筑、河道环境、公路沿线环境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在县山城桃花广场内安装警示牌4个、摄像头3个,对两个华表柱和“天籁之音”不锈钢立柱的表面污垢进行了打磨清洗,更换破损的大理石面砖和瓷砖500平方米,新建的第二所公厕正在建设中。二是排查湟水河两岸500米以内的2家养殖场,制定了关闭方案并召开了养殖场关闭座谈会。三是排查京藏高速、民小公路等沿线废旧厂房企业9家(其中3家已经拆除)。四是排查湟水河两岸违规广告4640平方米,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牌匾7余块,拆除大型违规广告牌240平方米,拆除违规悬挂横幅18条。五是清理占道经营120起、露天烧烤6户,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8辆,说服教育6辆,处罚2辆。六是对县城21家洗车行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关停违规洗车行18家。七是5月7日起,对川垣大通延伸段、川垣六路至十路违法建筑进行大规模持续性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13户,拆除面积共5630.07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10户,拆除面积4968.56平方米;自行拆除3户,拆除面积661.51平方米;目前约16户正在自行拆除门窗。(编辑: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