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改善学校及周边市场经营秩序,给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民和县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体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大力查处违法侵权行为。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各类超市、食杂店、餐馆、文具店、玩具店及游戏电玩商店等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坚决查处取缔无照
经营行为,对发现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抄告相关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予以查处。
——加强校园周边行业监督,努力净化学生成长环境。由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清理取缔;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组织开展对文化市场的清理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低俗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经营点、彩票投注点等,依法取缔和收缴各类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化经营活动和物品,净化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
——整治校园周边广告内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常态化巡查力度,严格监管电子、音像、灯箱及各类印刷品广告内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加强师生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消费引导职能。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积极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依法受理、处理师生消费纠纷,听取学校和师生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消费权益。
——加强学校食堂督导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一是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所有食堂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体检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同时在醒目位置出示健康证明。二是检查食堂是否规范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留样必须密封好、贴好标签,作好留样记录(时间、食品名称);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存放在专用冷藏箱。三是对学校周边100米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条例》,提高其守法用法的意识。
——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与教育、公安、食药、文化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共出动检查车辆6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91户,下达整改通知书书6份,没收过期变质小食品580余袋、过期饮料22瓶、麻辣小食品1950余袋,取缔临时摊贩9户,清理规范液化气瓶7户,发放消费教育传单1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惑85条,有效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编校:张桂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