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民和县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污染治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狠抓大气污染管控、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环境污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一、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对民和县辖区内的10个水电站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各水电站落实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编制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三油”(变压器机油、机组仪表油、润滑油)按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了集中收集,安全处置。深入银铜沟水源、峡门沟水源、解放大峡沟水源等14个水源地实地调查。通过各项专项行动有效防治了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水环境安全。
二、狠抓大气污染管控。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各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对环保设施出现故障的情况,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检修,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先后对乐华、恒利达、文宏等3家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各罚款4.5万元,并对3家企业擅自恢复生产行为进行断电关停。通过实行严管重罚的监管机制,督促各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各建筑工地均确定了1名扬尘整治负责人,并根据工地大小确定1-3名专职负责人员。对建筑工地全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要求建筑工地出入口全部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制定了工地洒水、清扫制度。在整治期间,更换破损、脏污围挡1800余米,硬化施工现场道路1000余米,采用密目网覆盖土方、沙石等12000多平方米,新建高标准喷淋冲洗设施4个。并在县客运站、中景豪城、帝豪星海湾等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减少了扬尘污染,降低了施工噪音,美化了建筑工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