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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施“法”推司法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30日    

近年来,民和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为己任,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开拓奋进,司法行政工作作到了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法律援助、司法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实现了齐头并进。

宣传上创新。国家权力要运行,国家意志实现,法,是一道底线,法的推广普及,则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以 “法律八进”为载体,司法局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利用赶集等形式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15万册,做到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法”。将法治文艺节目搬上舞台,在故事里演绎法律法规,做到另类传播。因地制宜编撰法治山歌,提高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基础上夯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阵地,是一个地方依法行政的风向标。司法局不断夯实基层阵地,创建了 “以上统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纵向上也延伸到了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上延伸到了县妇联、县看守所、县人武部、县信访局等部门,解决了有办事人力、有办事阵地的核心问题。

援助上给力。法律援助,是一个法治国家不断成熟的法治举措,判断司法惠民,这无疑是一个考量指标。到目前,民和县法律援助覆盖面惠及全县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精准贫困户,畅通了法治解决问题的渠道,为“信”法不“信”访的理性转型奠定了基础。司法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经济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所有援助案件的咨询、申请、初审、审查、指派等程序,做到“一个窗口接待完毕、一名人员负责到底”,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满足了群众诉求,提高了援助效率。

公证上同步。司法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备案,筑牢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法治、稳定秩序的第一道墙。在城乡同步的城镇建设大潮中,凡是大型拆迁、移民安置,司法局都随时随地抽派公证员参加公证服务,服务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

纠纷上消化。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是司法惠民的一项内容。司法局以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为落脚点,大力排查矛盾纠纷,深入基层调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纵向上,县司法局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横向上,县司法局主导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横向和纵向交织的调解网格,加上包含律师、法律工作者、信访干部在内的调解队伍,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监管上缜密。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司法局实行手机定位管理,“一周一次追踪,一月一次见面,一季一个总结”的要求雷打不动,按部就班,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710名人员得到了无缝监管。刑释解矫人员的出监接管做到无缝对接,安置一个不落,帮教无一遗漏,鼓励他们革面洗心,引导他们重塑人生。(编校:张桂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