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明芳作汇报
在汇报中王明芳强调,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体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二是继续加强对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发挥有机联动功能,对各种标语、宣传牌、指示牌、广告牌用字等继续加强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净化语言文字使用环境。三是重点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继续全力推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四是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做为一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保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经费不减”,并按照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把语言文字工作向全县基层单位和农村推进,大力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将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全过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农村普通话宣传工作,构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五是加快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