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和县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食药监管体系不断健全。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对原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食药安委主任,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做到了人员、职责、经费落实“三到位”。
二是食药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结合“会战黄金季”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深入150所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对食堂食品安全、营养餐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70余处,现场解决(消除)50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开展“两节”市场、旅游市场、夏季饮料市场、肉制品市场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25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100户(次),检查餐饮单位1235家次,警告68家,限期整改37家。累计查缴各类不合格、过期、变质等食品3725余瓶(袋)。同时,全面梳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的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实施清单式监管和靶向性治理。通过联合执法对食品获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了100%检查全覆盖,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食堂100%检查全覆盖。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印发《民和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年内共核审行政执法案件96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施“双告知”市场主体458户、告知单位14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个体工商户281户、企业7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6起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督抽检、案件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有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约束执法者行为,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药械市场监管成为常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加大药械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315家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药使用单位、乡镇卫生院检查覆盖率达100%;先后开展药械安全“百日攻坚”、问题药品排查、杜冷丁、“元旦春节”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涉药涉械单位62家,取缔医疗机构使用资格2家,责令整改问题隐患25家;督促、指导各市监所加强化妆品、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保健品、化妆品销售监管工作,共抽检各类化妆品10批次。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96件,案值228.9万元,其中查办“四品一械”违法案件64起。
五是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培训。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实用性、应急性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一线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人员的履职能力。先后对47名食品协管员、86名业务干部集中培训2期,市监业务科室对基层监管所指导培训各4次。开展以集中学习、滚动式培训等方式对食品药品经营人员举办培训班6期,参训人员达2610人(次)。同时,全面落实“四有两责”,不断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了队伍能力提升。(编校:霍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