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青海的“东大门”,民和县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发展理念,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为契机,以生态环境整治为抓手,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条件,全力塑造青海东部门户生态宜居新形象。
一是着眼于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民和县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先后召开环境卫生治理动员会158场次,制作更新宣传展板89块,悬挂横幅22条,刷新永久性标语15条,发放入户宣传单7500余份。同时加大对沿湟乡镇、交通沿线及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共整修花园580余处,维修垃圾池155个,清理乱堆1245余处、垃圾580余吨、渠道520余公里。
二是着力开展城区噪音、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重拳整治城市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道、渣土车带泥上路等影响城市环境行为,并坚持县城主街道每日4次以上的洒水抑尘。
三是以黄河、湟水河、大通河为重点,下大力气整治全县河湖库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清水出村、出城、出省。整治期间,认真落实“河长制”,集中物力、财力、人力对辖区河道沿线环境卫生彻底整治,并持续加大9处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600余人次、124车次、7船次,清理垃圾点203处,设立河道及水周边警示牌25处,水源地、水库安装监控设备35台、高音报警器1处、远红外报警器2套,拉置网围栏2171米、防控螺旋刀片刺网1710米,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帐篷饭店1处,确保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四是全面开展农牧业污染源防控整治。县农牧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全县65个标准化养殖场、41家农牧业企业、27家省市农牧业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果树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等摸排防控和整治农业领域环境污染,对存在粪污影响的1家养殖场、1家养殖大户、2家屠宰场依法进行了关停。同时,深入22个乡镇开展秸秆禁烧、残膜回收、化肥农药施用等工作,确保良性的农牧业发展环境。
五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开展整治散煤污染整治行动,依法取缔2家煤炭交易市场,拆除临时简易房229间、洗煤设施设备5套、筛煤设施42套,没收非法经营煤炭1051吨。对全县97家非煤矿山、采砂场、粘土矿等进行关停。积极督促铁合金企业全面实施了正、负压密闭除尘系统、烟气余热发电等节能环保项目,加大对碳化硅企业的烟尘整治力度,集气效率达95%以上,除尘效率达98%以上,实现了碳化硅企业由无组织排放到有组织排放的革新。同时,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前期,目前,施工队已进场,工业园二期供水工程生活用水输配水工程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编校:罗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