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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五大举措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民和县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河湖库管护体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实践,积极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民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了由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域黄河、湟水河及大通河“责任河长”,河道所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河长”,所经村委会负责同志担任“村河长”,县直机关各部门为“职能河长”的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并于814日召开民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及培训会,对全县河长制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目前,各乡镇已全部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乡镇河长制工作推进及培训会,对河长进行再培训,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认真编制河道名录。编制完成了县境内所有河流、水库、淤地坝、沟道名录体系,并确定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录。目前,县、乡级河长制公示牌已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完成。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将“河长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健全完善了监管督查、联合执法目标评价考核等长效机制, 压茬压实环保责任,强化问责问效,有效推动了边督边改,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目前,对河道内弃渣、采砂、侵占河道修建违章建筑的3家企业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有效遏制了河道内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河道正常秩序。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民和新闻、微信平台、宣传栏、标语等方式,深入宣传河长制工作内容、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了全县人民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支持水环境治理、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共拨付资金30万元为沿黄河、湟水河、大通河的30个河长村每村落实经费1万元。截至目前,县河长制办公室共支出整治费用78.9万元,用于全县河道整治及河道周边18家采砂场植被恢复,现已完成18家采砂场拆除、覆土、播撒草种等工作,并移交辖区乡镇进行监督管理,逐步恢复河道植被环境;拨付资金38万元,用于黄河、湟水河、大通河、马营沟道沿岸河道环境卫生整治,现已新建和修复水源地网围栏3881,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取得实效。(编校:霍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