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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 创建和谐民和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民和县历来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全县上下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措施,相继下发了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民和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4-2016)的通知》、《关于印发民和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等,以健全工作制度、实施依法行政考核为总抓手,规范行政行为载体,保证了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制,明确年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制。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估。2016年县政府修订完善民和县依法行政指标考核体系,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标准,健全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户外大屏幕、黑板报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县政府已于2009年成立了由司法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并制订了《民和县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通过参加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16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和重大执法决策46次,其中重大行政决策27件次,参与审查行政协议、行政合同7余份,其他事项12件。(编校:马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