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和县把提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积极采取七项行动,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切实有效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一是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了端午节、中高考、县庆等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工地食堂、农家乐、屠宰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联合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导整治落实情况,有效保证了专项整治成果。截至目前,共出动了人员58人次,车辆17台次,检查了43所学校、14家工地食堂和27家农家乐。二是开展兽药、饲料、农药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对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和违法添加违禁物质、使用违禁农药兽药的监督检查。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对全县3个集贸市场、3个生产基地,78家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有力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情况。坚持执行屠宰场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入场的畜禽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对无证、无标示的畜禽一律不准入场屠宰;严格出场肉品检疫操作程序,并监督场方做好场内日常消毒工作。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兽药残留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检测工作,共查处违法案件13起。四是抓好生产环节检查。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对种植基地使用的农药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控制禁限用农药的使用。生产环节监管共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11家次,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现象。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市场清查,重点以腐竹、豆干、粉条等豆制品为重点进行检查。六是注重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上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安排要求,开展了节日期间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蔬菜的例行检测。对我县主要种植基地、销售摊点、超市等质量安全检测点开展常规检测,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6份。截至目前,共抽检10批次,涉及蔬菜、食用菌、水果等三大类,检测样品461个,其中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样品390个,批发市场71个。七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GSP认证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GSP要求规范经营;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疫苗、违法广告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加强对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对乡镇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业务指导,启动了全品种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19家次(其中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药使用单位、乡镇卫生院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8 家次。(编校:王先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