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民和县把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县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着力从调动群众积极性和调整项目实施主体上下功夫,在资金保障和督查考核中出实招,20个乡镇25个行政村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2.64亿元,完成投资比例为71%。
一是规划到位。制定了《民和县2016年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设方式、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做到计划衔接、组织保障。以“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当地特色,侧重就地改造,建设宜居新村”为原则,有效利用已有农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资源,统筹考虑各种生产生产要素,全面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各项规划设计。目前,20个乡镇25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是措施到位。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在项目实施上,改变以往建设方式,围墙、大门等项目按照政府规划、群众自建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实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乡村两级组织的积极性。对今年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进行了调整,确定的6个重点村以县新农办为主体组织实施,乡镇配合,其余19个村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县新农办负责监管。同时,认真落实 “三议一表决”、“一事一议”、村务公开等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在建设活动中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是资金到位。今年,省级财政为每个高原美丽乡村安排补助资金13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环境整治。在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的同时,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梳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综合整治、扶贫开发等项目,分类打捆上报县住建局和相关部门审核后,归口上报省、市相关部门积极争取。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农民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建立财政资金引导、银行融资、个人筹资、企业捐资及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
四是督查到位。安排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组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大对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健设任务落实到位。县委组织部、县绩效考核办根据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确定了考核评价标准和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奖励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促进各项建设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编校:章云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