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来,民和县把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拉动县域经济的重要举措来抓,对改造项目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举全县之力,聚各方之财,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并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从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以来,民和县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的方式,按照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新建与综合整治改造相结合,廉租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实施了旧城区下集场、原民和一中、山城村、红卫村、原农业局等8个片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目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了65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2.5万人从中受益;正在实施4218户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新建安置房、商品住宅小区配建安置房、货币化安置、综合整治等方式,进行拆院上楼、拆旧新建,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县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同时也有效改变了旧城区脏、乱、差以及治安混乱的局面。
二是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通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为我县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大量建设用地,有效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平稳发展,并吸纳了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建设,有效拉动了全县固定资产增长。
三是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解决了拆迁难的问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拆迁户的意愿和自主权,灵活采取集中安置,居民自由支配补偿款,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等方式,实现了安置方式固定化向多元化的转变,既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化解了拆迁与安置的矛盾,实现了居民、政府双赢的目标。
四是通过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棚户区改造步伐。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双轮驱动”,加快新旧城区改造步伐。民和县旧城区房屋结构多为砖混及土木结构为主,建筑质量差,建设年限长,加之旧城区人口构成复杂,棚户区改造较为困难。为解决旧城区脏、乱、差的面貌,县委、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开发企业,由政府主导组织拆迁,结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申报项目专项基金等方式大力推进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下集场片区、原民和一中片区、山城城中村改造、红卫村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有力推进了旧城区改造。(编校:马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