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有效调动中青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2016年1月1日起,民和县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政策宣传,全面实施新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全县共有48368名人员受益,发放及补发金额共计127.42万元。截至目前,提标后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编校:霍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