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有效提升民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民和县突出民政行政监管职能,通过严格监督“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社团管理、民政资金监管”等五大主体,推动民政工作更好地为民服务、为民解困。
一是严格监督社会救助环节。加强对低保救助部门在城乡低保核查、政策落实交叉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其低保核查是否到位、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同时,对低保办理程序和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低保办理的申办、公示、审批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格监督优抚安置环节。看优抚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优抚对象等级评定相关资料是否认真审查、县本级审核认定情况是否把关严格,切实把住伤残等级评定关口,堵塞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现象。看安置部门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否严格,是否坚持查看入伍地人武部和退役报到地民政部门入伍证、报到证、介绍信、户口本“四相符”,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
三是严格监督社会事务管理环节。对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有关救助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政策是否落实、服务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收费现象。对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部门有关村(社区)务公开、民主管理和两委换届情况进行监督,看其是否真公开、全公开,换届工作是否依法依程序进行。
四是严格监督社团管理环节。对民间组织社团管理部门在社团管理中的年检、专项整治、社团评估等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看社团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是否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开展检查,年检程序是否简化,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查处,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社会组织评估是否公平公正。
五是严格监督民政资金监管环节。对县、镇两级有关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项目建设等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是否到位,年度审计是否严格,问题整改是否落实实施监督,对各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县域民政资金安全运行。
(编校:祁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