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今日民和
民和县湟水河流域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近年来,民和县按照“污水处理全覆盖、垃圾集中全回收、排污费用全征收、管理工作全天候、流域砂厂全关停”的工作思路,将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河道采洗砂治理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抓手,从支流、上游加强对湟水河水污染进行全面整治,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投资4200万元建设了日处理7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期)2014年又投资3500万元建设日处理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投资600万元再次启动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同时,完成了15个排污口的封堵拆除和规范化整治工作。其中,投资950万元对5个排污口实施了截污纳管治理工程,埋设管网5.9公里,建检查井73个,修建提升泵房1座;投资270万元实施了享堂部队营房排污口截污纳管项目,埋设污水管网710米,建检查井7座,污水提升泵房1座。目前,县城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为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利用率,加大项目争取,争取实施污水处理厂湿地净化和中水日用项目。二是全面清理湟水流域沿岸垃圾。为防治湟水河沿岸乡镇生活垃圾对湟水河造成的污染,完成了湟水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城镇垃圾及巴州镇等14个乡镇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有效防止了生活垃圾对湟水河水质造成的污染。三是河道采洗砂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严格按照制定的《民和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将分布在湟水河流域的26家采洗砂场列入整治范围,共取缔、拆除采洗砂场17家,清理河道内堆放的砂石料约1.8万立方米,恢复土地50亩。同时,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县公安、水利、住建、环保、安监等部门配合,对全县各种砂石场,尤其是在耕地、河道开采砂石的业主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对虽合法开采经营,但欠缴相关税费或存在管理漏洞的企业,责令其限期补交相应的税费,整改存在的漏洞;对破坏生态环境,毁损耕地或者造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和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等违规开采行为及有安全隐患的持证开采砂石企业,本着“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及时进行了整改和恢复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大养殖场污染整治。对2013年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养殖场不符合污物排放的进行了改造,禁止扩大生产规模,并采取不予项目扶持等一系列限制措施;对2013年至今修建的养殖场,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污染等环境因素,要求在远离居民区,并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地方建设,建成后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才准予发证,投入使用;对于零散养殖户,加强畜禽粪便管理,采取还田施肥、统一收集、定点填埋、指定人员集中处理的方式,杜绝畜禽粪便乱排乱倒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20万元,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车辆120余台(),清理河道垃圾85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