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县工商局以“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为工作目标,着力开展执法监督、执法检查和案件核审把关工作,尤其是在贯彻推进基层法制员职能落实方面狠下功夫,让基层法制员在行政执法中真正发挥“安全阀”作用,为全面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供保障。
强化法制员业务素质培养,提高准确审核监督能力。为使法制员担负起审核把关的重要职责,县工商局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实行一周一次业务学习、年内业务考试,切实加强法制员法律知识培训,使法制员先知、先懂、先精,从而指导监督整体执法办案活动。同时,积极组织法制员参加市局举办的法制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制员法律业务素质,使法制员初审、监督、指导能力大幅度提高。
坚持法制员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监督案件办理,严把案件审核关。为解决基层法制员在案件查办后出现的“病后医病”的问题,减少和避免案件查处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基层法制员坚持提前介入,对案件查处过程进行初审、跟踪和指导。通过法制员对每起案件初核、进行把关,将问题出现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坚持法制员参加案卷评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工商局将法制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案卷评审活动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召集各工商所所长、法制员及业务科科长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案卷评审会,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同时,结合案卷评审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了与工商部门特点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从而使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编校:金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