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和县全面落实医改政策,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一般医用耗材和高值医用耗材全部执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制度。一是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并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2013年度青海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结果以及相关备案采购规定,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采购、回款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提高基本药物临床的合理使用。二是严格执行省级统一集中采购配送制度。全县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网》采购药品,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制度。今年截至目前,已在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2592.7万元,配送金额2338.2万元,配送率为90.2%。三是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全县乡、村两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均达到100%,县级公立医院配备率达到90.8%,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品种在160种左右、一般卫生院配备在260种左右、中心卫生院配备在280种左右。四是大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全面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医科,充分发挥中医治疗“简、便、验、廉”的特点,为老百姓提供易于接受中医特色诊疗服务。(编校:董学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