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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多措并举强化湟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湟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3月16日,民和县政府县长沙德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湟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六项举措强力推进湟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近期全县开展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大行动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邀请省环保厅领导或有关专家,为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举办一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讲座。由环保部门统一提供学习资料,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一次全县性的新《环境保护法》知识考试。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重视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理念根植于全县干部群众心中,落实到行动上,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成为加强环保工作的生力军,积极营造人人学习新《环境保护法》、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行联动执法。由县政府主管公安、住建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整合县水利、环保、住建、经商等部门力量,成立联合执法组,彻底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软弱、执法不严的问题。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就采洗砂治理、河道管理、污水整治等制定详细的计划,立即开展部门联动大执法活动,对排污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大力度进行铁腕治理,整治工作扩大到黄河流域民和段。彻底解决违规采洗砂、污染河道、偷排污水等问题,切实抓出成效。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以完善县城环保设施为重点,县发改、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分口列出任务清单,重点争取污水处理厂、垃圾清运设备、污水管网改造、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
四是改造污水管网。立竿见影,狠抓落实,对近期排查出的四处排污隐患点,迅速采取工程措施,加以整治。县环保部门负责实施巴州河、享堂营房、湟水桥头、红卫村的排污口整治项目。县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取水口整治项目。县住建、水利部门不等不拖,尽快启动县城川垣新区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五是明确工作责任。水河道内的垃圾整治,结合《民和县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大行动实施方案》和《民和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程实施方案》中划分的范围和职责,由各有关乡镇和部门统一协调配合,从加强监控、配备设施、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大清收和处理。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由县环保部门负责沿岸排污企业的整治和监管,加大污染源巡查监督和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严肃追究违法排污企业的法律责任;由县水利、环保部门共同负责湟水河道水电站正常冲沙;由县经商部门负责沿湟流域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运行。同时,从现在起,湟水河流域严禁修建任何拦河式设施,严禁批准任何有污染隐患的项目,从根本上杜绝污染源随意排入湟水河的问题。
六是强化区域合作。认真落实好民和县政府与红古区政府签订的《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协议书》和《2014—2016环境污染治理方案》,与红古区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力度,对共管区域的所有电站形成长效共管机制。今后湟水河流域共管区域的企业需进行冲沙、排水泄水,在向任何一个县区的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时,必须同时向另一县区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两县区相关部门审定,报两县区政府书面同意后方可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县水利、环保、经商等部门在接到企业报告后,必须当天启动联动机制,按照与红古区的协议书和方案要求,主动与红古区主管部门对接、沟通,落实好共管责任。(编校: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