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强“三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民和县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稳步推进“三基”建设工作。
加强基层组织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活动开展以来,22名乡镇党委书记向本乡镇党员、群众代表和县委作了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二是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了“支部联姻结对”、“共驻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县级 领导干部联系22个乡镇、52个县直机关单位与312个行政村结对帮扶,经常性的深入结对村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谋划村级发展思路,并为村(社区)党支部和困难群众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价值为260余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养老保险政策,重点确保村干部报酬及运转经费,按省财政补贴80%、县财政配套20%的方式,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缴纳养老金500元,村妇代会主任、共青团书记等干部每人每年缴纳养老金400元。另外,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承担一半保险金为在职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确保村干部年报酬9930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560元/年。村级运转经费为大村40000元/年,小村35000元/年。
夯实基础工作方面。一是实施“便民服务工程”,解决群众 “办事难”的问题。建立乡镇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到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办公、挂牌上岗,规范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广泛赢得了群众的好评。二是实施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工程。多方筹集资金,2015年完成20个村、2个社区综合办公服务中心新建任务,升级改造28个危旧狭小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
提升基本能力方面。一是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党建工作的首要位置,研究制定理想信念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党校集中培训、自学、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教育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以集中培训村干部640人,通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和党员轮训工作,全面提高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服务群众能力。二是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近期对4名乡镇党委副书记选拔到乡镇长岗位,营造了从基层选拔干部的良好氛围。(编校:赵 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