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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生态保护专题研讨会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02日    
县委副书记、县长沙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的文件精神,全面夯实全县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县委常委、副县长孙瑞平,副县长莫方霞、孟峰、朵海生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国土、林业、经贸、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全面做好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作了专题发言,谈了各自的思想认识。
为认真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县委副书记、县长沙德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并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一次党代会也分别提出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和推进全市“绿色屏障、绿色城区、绿色河谷”建设的新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对青海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这充分说明了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是全县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关键所在,也是加快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打造兰西经济区现代化区位中心生态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马玉斓传达学习了
《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沙德林要求,全县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以打造“绿色屏障、绿色河谷、绿色城区”为目标,依托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发展,健全完善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领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积极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实行从严从紧的生态保护政策,持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和发展节能高效新型产业,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扎实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
沙德林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基本国策,更是一项重要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是辖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将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点环保工程等各项目标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环节,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推进“生态民和”建设。县委组织部、监察、林业、环保等部门要合力严格督查,把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污染整治重点工作纳入监督范围之内。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目标,制定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合理增加生态建设在各乡镇、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建立绿色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推动以GDP考核为主向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主考核转变,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沙德林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在打造“生态民和”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县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原则,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生态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为契机,主动作为,着力构建青海东部门户生态安全屏障,为加快兰西经济区现代化区位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县委副书记崔鲁辉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马玉斓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作者: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