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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29日    
县委书记何延年作重要讲话
县委书记  何延年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政协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凝聚民智、增强发展活力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推动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任务,全县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两个《意见》的学习和把握,并自觉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和不竭的动力源泉。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靳雪宏总结和安排部署全县人大工作
何延年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政协工作。当前,正值全县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人大、政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自觉把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之中,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和政协工作的两个《意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在推进转型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实贯彻党委意图,切实维护党委权威,做到与党委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二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真正把履行职能的过程转变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把县委意图转化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统一意志和自觉行动,努力形成群策群力、攻坚克难的良好局面。三要重点围绕党委重大决策事项、政府着力推进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真正使监督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四要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主体作用,当好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促进落实和转变作风的“监督员”、科学决策和破解难题的“参谋员”、推动科学发展的“示范员”、社会和谐稳定的“调解员”,使人大、政协工作能够更好地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进一步提升人大、政协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五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努力实现人大、政协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沙德林出席会议
何延年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县、乡两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人大、政协工作的两个《意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政协充分履行职能统一起来,深化对人大、政协工作发展规律的理性把握,提高推进全县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水平。一要高度重视,潜心谋划,健全制度,进一步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人大和政协认真履职、各方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二要全力支持,主动协调,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立法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同时要高度重视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同政协的沟通和联系,搞好民主协商工作。三要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大力支持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

县政协主席李永杰总结和安排部署全县政协工作
靳雪宏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以来的工作作了总结,并就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她指出,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聚力于依法履行职能,以奋发有为的实践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具体要抓好六项工作:一要注重发挥立法保障作用,努力在立法质量上要有新提高;二要注重围绕工作大局,努力在监督工作上要有新突破;三要注重完善制度、依法办事,努力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上要有新进步;四要注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举措;五要注重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努力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上有新作为;六要注重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在推进自身建设上有新气象。

县委常委、副县长孙瑞平代表县政府作会议发言
孙瑞平就政府如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人大、政协做好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发言。他指出,县政府和全县政府系统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政协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履好职、尽好责。
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不是县委常委的在家县级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协常委、专委,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络组主任以及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摄影报道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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