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力提高全县五保供养水平。日前,根据该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实际,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现行统一的每人每年3030元(2012年至2013年标准)提高到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087元和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670元。
此次提标,充分体现了民和县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集中精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五保供养标准的再提高,保障了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农牧民平均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编校: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