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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加大天然气管网及设施保护力度
来源:    时间:2014年04月16日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输送和使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和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天然气管网及设施保护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全县境内天然气监督管理工作,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管道沿途四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管道保护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民和县加强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了对管道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地企联合、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防护管道保护及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日常检查,清理违章占压。积极履行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市天然气管网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能,以加大《安全生产法》执行力度为重点,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认真监督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工作,并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市天然气管网运营企业进行长期、深入、彻底、全面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12处重大占压中,9处占压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前期准备工作,其余2处保障房和川垣汽车保洁服务公司共3处占压因短期内难以解决,已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在城市天然气管网方面发现安全隐患65条,现场整改60条,限期整改5条;对管道穿越处已加装套管作为保护措施。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明确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积极配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履行好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切实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采用“人防、物防、技防、信息防”多重防护手段,建立管道综合防护机制。对桥涵、隧道、阀站、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段,组织专人进行防护。要求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建设单位和个人事先报告主管部门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主管部门责成施工单位按管道企业相关要求制定管道安全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天然气管道企业提供管线图并安排专人负责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24小时值班看守,确保不发生问题。有关部门在规划审批管道沿线项目,以及从事房屋、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施工时,充分考虑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涉及管道安全时,及时邀请安全监管部门和天然气管道企业参加项目审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天然气管道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管道沿线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管道安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管道的保护意识。深入宣传天然气管道的重要性和破坏管道安全的危害性,设立举报电话,调动沿线群众爱线、护线、保线的积极性,营造保护管道安全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先后在县电视台和户外电子屏上进行天然气安全用气知识和管道保护知识宣传累计时间达2300余小时;累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袋、雨伞、宣传单、台历共计2.5万余份。(编校:董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