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和县以兰西经济区区位中心城市建设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一大批城市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投用,城市功能和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和秩序明显改观,城市品位和形象显著提升,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住房集中连片建设的推进,少数群众受拆迁利益驱使,在工业、农业园区、城市建设区域内拟征收的土地上出现了抢开耕地(园地)、抢栽树木、抢建房屋及抢占国有、集体土地等“四抢”违法行为,严重制约着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顺利实施。对此,民和县不等、不靠、不回避,采取多项措施主动防范、强化引导、严厉打击,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把在城镇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四抢”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县上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国土、监察、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环保、城管、川口镇、马场垣乡等部门和乡镇为成员的“四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组织、任务、队伍、经费”四落实,以“鼓励自拆和强行拆除相结合,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相结合,重点整治和落实长效相结合”的整治方法,有序推进。针对一些违法建设难点和重点,县级领导多次亲自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确保了集中整治工作强势稳妥地推进。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追究管理办法》、《县城规划区内建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措施,对违法建设整治中各级领导的行政作为进行有力的监督,保证了集中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流动宣传车、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在主次干道、繁华地段、醒目位置、县城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民和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县政府批转的关于县城旧城区片区改造方案和川垣新区建设方案等,广泛宣传开展城市规划区“四抢”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四抢”整治的范围、对象、原则和目标,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对“四抢”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共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悬挂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在全县范围营造了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使“四抢”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形成声势浩大的监管和整治舆论环境,促进了城市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四抢”整治工作地有序开展。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了集中整治工作高位启动、全面展开、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查处违章建筑工作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查处相结合,日常巡查由城管部门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在规划区内和建设区内全天候的进行巡查,以便及时发现违法建筑行为,对发现的违法建筑户在第一时间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对下发停工通知书后继续建设的违法建筑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前普遍存在的抢搭抢建行为,城建监察大队采取集中查处和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整治2次,发出停工通知179户,拟作行政处罚告知书8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0份,已申请法院执行的23户,待司法程序完成后依法拆除的14户,行政执法依法强制拆除的25户,自行拆除5户,总拆除面积达1.82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集中整治,有力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较好地规范了城区建筑市场秩序,同时增强了广大干群的法治意识和城市保护意识,巩固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成果,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为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清除了障碍,为下步县城的规范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编校:赵 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