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和民和县委、县政府就民和县驻诺木洪农场务工农民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新农合、新农保联网,农民晒场、墓地用地管理,枸杞生产统防统治、技术服务与培训,生产生活中的诚信体系建设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诺木洪农场当地干部群众和民和籍承包土地农民中,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共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促进诺木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务工农民增收致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自2001年省扶贫办协调民和籍农民到诺木洪农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承包土地以来,随着诺木洪农场枸杞种植业的快速发展,民和籍务工农民已由当时参与承包的260户发展到现在的938户4507人,其中回族739户3707人,占总人口的82%。目前,承包土地1.7万亩,以种植枸杞为主。随着务工农民的不断涌集,务工人员在治安、管理、履约、住房、医疗、计生、户籍、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逐渐凸显,已成为诺木洪地区社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诺木洪农场,都兰县委、县政府,民和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诺木洪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三方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民在农场承包土地中社会管理、农民履约等困难和问题。民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赴省监狱管理局、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就诺木洪农场民和籍承包农民建房、道路、人畜饮水、能源资源利用、诚信体制体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问题达到一致意见,并抽调36名干部,成立工作组赴诺木洪农场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和籍务工农民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延伸管理,为确保群众增收致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民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承包土地农民的管理,坚持开展对诺木洪农场民和籍农民的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方面的管理工作,发动和鼓励群众按照诺木洪绿色枸杞产业园区规划种植枸杞,大力发展“飞地经济”,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实现了稳定增收。二是省监狱管理局、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诺木洪农场和都兰县在民和籍农民生产生活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共同强化工作协商机制,务工群众的管理从初期散乱、无序、极不稳定的状态,逐步由无序型向规划型转变,由松散型向组织型转变,由务工型向效益型转变,允许民和籍农民土地承包费标准与农场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稳定了民心,为务工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三是诺木洪农场和民和县人民政府于今年续签了协作管理协议,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合同,明确了诺木洪农场、民和县政府和农民的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农场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管理渐趋正规。按照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部署,省监狱管理局和民和县结合实际,共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将为民和县籍务工农民每户划分建设用地0.4亩,民和县加大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扶助力度和道路、用水方面的投入,今年在农场安排危房改造100户、奖励性住房200户,农户按照诺木洪农场绿色枸杞产业园区建设规划进行住房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常态联系机制,共同解决好群众治安、管理、履约、住房、医疗、计生、户籍、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为推动诺木洪地区经济长远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加快群众增收致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