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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17日    
为认真做好生产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全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9日,民和县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传达国务院、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和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抓生产、抓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逐条逐项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要进行跟踪督办,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安全检查,要求各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坚持重拳出击,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同时,要求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监管力度,对涉爆企业的民爆物品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动态、有效监控。三是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顿。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招投标制度等建筑管理制度,对无证、越级承包和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严肃查处,从重打击。要求县住建、经商部门认真组织好全县建筑工程和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不按法规办事,没有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彻底清除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把工作做细、做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顿。对商场、宾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营业;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也要勒令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对学校、医院、居民区及油、气、供电、供水、供热等重要部位完善防火的各项安全设施,从源头上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力度。要求县公安、交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单位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统一部署,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严格道路运输“三把关一监督”、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严厉打击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治理超载超限;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及旅游车辆安全隐患;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旅游用车、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监管。加强客运车辆“三品”查堵,落实车站防火防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六是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要求县经商、劳动、公安、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积极协助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结案工作,确保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准确、及时、高效。同时,要求做到事故必报、不瞒、不漏,发现瞒报现象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七是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汛期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抓好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雷电、大风及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强化汛期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加强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救援能力,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编校:董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