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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多管齐下全力整治消费市场秩序
来源:    时间:2013年01月09日    
为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民和县多管齐下,启动市场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好食品质量的市场准入关口,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针对食品热销可能导致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抬头的情况,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销售过期、“三无”、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散装食用油批发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监督食用油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防止不合格食用油流入市场。
——努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检查经营者落实重点商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亮照经营、明码标价” 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消费市场中是否存在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对市场上的“菜霸”、“肉霸”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经营大户是否有囤积居奇、肆意散布涨价信息,是否存在同行排挤或损害经营者利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以服装、皮鞋、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为重点监管商品,采取查看商品标识、查验经营证照、索取商品进销货票证、监管商品质量等手段,对经营者利用欺骗性价格标示、欺骗性销售误导、虚假宣传演示等方式,隐瞒商品真实信息、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整治电信等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餐饮、通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开展服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查处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使用假劣等不合格商品、以提供免费服务为由设置消费陷阱、利用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不遵守合同约定单方面违约等违法行为,着力为消费者营造规范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
——整治不规范促销、不公平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查处使用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或者以虚假的“清仓”、“换季”、“甩买价”、“优惠价”等方式,抬高原价或降价销售的实际价格与标示的折扣幅度不符,价外馈赠的商品(或服务)达不到零售商所公开标示的数量、质量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利用促销活动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商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时谎称是正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查处供应商对直接向消费者、其他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予以限制的行为,或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改造装修等为由收取费用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四是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伪造企业名称、产地、制作成分,及用虚假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五是重点查处利用展会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以及通过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推介会等形式欺诈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
——提高消费预警效能,全力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严密关注消费领域危害性大、涉及面广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行为,利用当地媒体及时发布消费指导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同时,帮助解决重大、群体性消费投(申)诉和举报,并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提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意见和建议。
——加强安全行业监管,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强化对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市场的监管,重点查处无照(证)经营和擅自在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市场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车辆30余台次,检查各类市场19处,商场、超市8家,经营门店600多家,餐馆200多家,烟花爆竹经营店26家;查处麻辣食品500余袋。(编校: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