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以来,民和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各部门积极配合,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让干部职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县残联部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应安置残疾职工比例人数、残疾职工在职人数、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等基础数据,及时对各单位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进行核实。三是加强沟通,共解难题。加强与地税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地税部门收缴划转入库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截至10月底,已累计征收残疾人保障金5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征收32.042万元,企业征收19万元。预计到年底将全面完成我县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编校: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