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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前四月教育支出占比达到31.43%
来源:    时间:2012年05月24日    

为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以及完成地区财政局下达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1.3%的任务,切实提高全县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民和县积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优先发展。一是将年内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教育支出;二是将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教育支出;三是将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20%用于教育支出;四是将当年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部分的20%用于教育。截止4月底,全县教育支出达到1.49亿元,占预算支出4.74亿元的31.43%,比地区下达目标任务21.3%高出10个百分点。其中,从教育附加费中支出400万元,占教育附加费的100%;从上级下达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500万元中支出500万元,占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20%。(编校:毛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