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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推行驻厂监管机制狠抓企业排污管理
来源:    时间:2012年05月09日    

自去年以来,民和县通过推行驻厂监管机制,将环境监察人员沉到企业一线,采取严防死守和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办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污能力,有效控制了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民和县制定了《环境监理站工业园区驻厂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管。推行了“132”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并对企业生产运行和环保设施运转情况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企业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现场监察,对发现的问题与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和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在监管时间上昼夜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及生产工艺特点,选择合理的检查频次,对重点工段实行严防死守,防治无组织排放。对跑、冒、漏情况比较严重的企业,在加大生产线废气产生节点、废气收集治理及排放口检查频次的同时,及时查找原因、分析原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实行扎实有效的驻厂监管,掌握了各排污企业的排污情况,不但有效控制了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而且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了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编校: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