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组对民和县南大街兽药经营门市部和民和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部2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兽药GSP检查验收。检查严格按照《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进行,在审查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听取了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汇报,现场检查经营场所、仓库、设施、设备和企业运行状况,查阅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培训计划、质量管理档案、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记录及台账等情况,并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验和评审。同时,对兽药经营企业人员的兽药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兽药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现场考核。通过对各项检查项目的汇总和综合评定,检查组认为,两家企业软硬件条件符合要求、企业运转正常,达到了兽药GSP验收标准,兽药GSP验收合格,从而两家企业成为我县首批兽药GSP达标企业。
首批兽药GSP合格单位的验收通过,标志着我县兽药GSP实施工作正式步入了新的阶段,加快了民和县兽药GSP建设工作的步伐,为规范兽药经营市场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确保了广大养殖户的利益。下一步,民和县将对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理念,推进兽药GSP工作的全面开展。(编校:赵 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