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民和县以增强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保护耕地为重点,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得到全面落实。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大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确保了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县耕地保护面积4.29万公顷,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57万公顷,保护率达82.1%。县自然资源部门被评为全区“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和“2011年度优秀领导班子”。
二是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积极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全力以赴组织建设用地报批,有效破解了“土地瓶颈”的制约。年内共组织上报农转用批次10个,面积达181.13公顷,有力地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保证了重大项目及时落地。
三是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千方百计争指标、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聚了一系列后发优势。2011年,县国土资源局共争取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个,总投资约2.3亿元,面积约1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万余亩。
四是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按照“有偿有序、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继续加大,商业、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主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全年共出让和划拨国有土地26宗,面积100.51公顷。其中,挂牌出让18宗,面积67.11公顷,收取出让金6765.15万元,为全县财政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是土地及矿业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面落实土地、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建设用地监管制度和土地矿业权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同时,以矿产开发和河道采砂为重点,对无证开采、乱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区进行了整治,保证了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利用。
六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修改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各级行政领导防灾责任,落实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建立健全了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体系,全年未发生大的地质灾害事故,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编校:严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