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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加大对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力度
来源:    时间:2012年03月05日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工作,保障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民和县从解决园区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对园区各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向企业发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组织召开节能减排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对企业宣传力度,督促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关注环保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规定对进入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坚持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并重,凡是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准入。严把三同时关,实行总量控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使用的入园新建项目,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现场环境监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源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少于两次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超标排污行为,从重打击违反环保三同时、擅自停运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环境治理设施严重损坏、烟罩集气效率差的个别企业给予了责令停产整顿处罚。 (编校:李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