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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全面加强临时用地监管
来源:    时间:2011年11月28日    
今年以来,民和县严格按照省地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历年各类临时用地的清理,强化了对本年度临时用地的管理,临时用地管理逐渐趋于规范。
在强化临时用地监管中,民和县规定凡因地质勘查、采矿及其他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的,由临时用地企业先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再由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用地面积必须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实际勘测定界出实际面积,建立健全临时用地监管信息台账;对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规范及临时用地期限已满的各类临时用地企业责令限期办理用地手续。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临时用地审批48宗,用地面积276.42亩,其中,矿山企业采矿用地30宗,面积158.77亩;挖土制砖临时用地11宗,面积52.97亩;油气勘探2宗,用地面积56.39亩,其他临时用地5宗,面积8.29亩。(编校:董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