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青海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规范骨灰撒散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民发〔2025〕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骨灰撒散区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骨灰撒散区域
划定民和县北山乡牙合村(民和县殡仪服务中心和骨灰堂)向北指定山坡区域为骨灰撒散区。
二、撒散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金办理程序及奖补标准
根据《海东市生态惠民殡葬实施细则》(东民〔2025〕68号),应当在我县指定的区域进行骨灰撒散,才能给予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奖励,标准为3000元/例。由申请人持逝者生前户口簿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的死亡证明、安葬形式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向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社保卡发放奖补资金。
逝者的安葬形式相关证明材料为:不保留骨灰的提供火化证明、火化发票、生态安葬证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未留坟、未立碑的证明材料)和影像资料。
三、相关要求
(一)严守规定。广大群众进行骨灰撒散时,务必严格遵照指定的骨灰撒散区域操作,不得在指定区域外进行撒散操作。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承办外地人员到我县撒散骨灰。
(二)文明环保。禁止在骨灰撒散过程中使用难以降解的容器以及其他任何可能污染环境的物品。鼓励采用鲜花、可降解祭祀用品等进行祭奠。
(三)服从管理。民政部门需强化对骨灰撒散区域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引导与监督工作。群众在撒散过程中,应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确保撒散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咨询方式
若对骨灰撒散区域相关事宜存疑,或需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请联系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972-8512508。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