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拆迁房屋权属人的公告
因民和县北山中心学校扩建项目建设需要,拟对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的所有房屋进行拆迁。经核查,下列房屋目前无法联系到权属人,请相关权利人见此通告后尽快与我单位联系,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一、房屋信息
房屋一: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2号楼
2. 房屋门牌号:2号楼12幢33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二: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3号楼
2. 房屋门牌号:3号楼10幢233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三: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4号楼
2. 房屋门牌号:4号楼8幢243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四: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4号楼
2. 房屋门牌号:4号楼8幢431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五: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6号楼
2. 房屋门牌号:6号楼2幢14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六: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8号楼
2. 房屋门牌号:8号楼5幢34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七: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8号楼
2. 房屋门牌号:8号楼5幢46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八: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11号楼
2. 房屋门牌号:11号楼19幢35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九: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12号楼
2. 房屋门牌号:12号楼27幢33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十: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13号楼
2.房屋门牌号:13号楼24幢432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房屋十一:1. 房屋地址:民和镁厂西区家属院14号楼
2. 房屋门牌号:14号楼23幢211室
3. 房屋现状:无人居住
二、权属人需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证、土地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3.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联系方式
以上权利人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人员铁晟祯:13897319252
工信局人员李元正:13309729827
教育局人员孟德强:18909729693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特别说明
1. 逾期未联系的,我单位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2. 对房屋权属有争议的,请相关方一并携带证明材料申报;
3. 本通告张贴于拆迁现场及民镁社区公告栏,同步在民和电视台播报,公示期为15天。
同时该家属院所有有煤房的权属人携带身份证、原房屋的房产证明和民和县民生公司的《民和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产权置换协议》前往民和县民生公司(行政服务中心14楼) 办理煤房补偿款手续。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