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淤地坝防汛责任及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和淤地坝工程度汛安全,现将2025年度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民和县淤地坝三级责任人名单(2025.4)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