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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4〕4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2025年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结合《2024年度青海省草原监测报告》及2024年度民和县天然草原监测结果,民和县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如下:

民和县2024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为9万个羊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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