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民和县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视,2024年4月18日,巡视组向民和县反馈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
一是对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1.双组长主动谋划、统筹指导、牵头组织重要会议次数较少,存在松劲歇脚思想,如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来,领导小组共计召开会议37次,其中双组长参会7次,参会率仅19%。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2023年12月以来,民和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学习7次。二是认真履行双组长职责,积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3次,其中双组长参会9次,参会率为69%。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2022年起,全县谋划项目291个,因大部分项目未契合国家政策等原因,仅实施的项目103个,项目实施率35.4%。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2024年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107项,资金67900.74万元,实施项目59项25227.5万元,实施率为55.14%,储备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与当年衔接资金(23350万元)规模比例超过2:1,达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中项目申报要求。二是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申报2024年项目141项,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入库项目各项要素齐全、合理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农业品牌优势不足。
3.打造有机理念意识淡薄,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推进力度不强,未充分发挥出全省“瓜果之乡”的品牌优势作用,如全县已认证的有机农产品3个,其中2个有机农产品认证到期超过一年未转换认证,与海东乐都区认证有机农产品5个、互助县认定有机农产品6个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有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绿色有机品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懂认证、做认证、用认证”的良好氛围。2024年5-6月,全县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4次。二是积极开展2024年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截止10月底,共遴选出绿色有机食品申报主体12家,有机产品待认证1家(资料已上报),区域公用品牌“民和毓丰”商标已受理。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是文化旅游合力尚未形成。
4.搭建旅游互动平台工作滞后,旅游项目重资源、轻内涵,对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不够、品种少、层次低,难以对游客产生持续吸引力,如禹王峡景区与甘肃省积石山县大墩峡景区相距27公里,缺乏资源共享意识,联动发展机制不健全,未充分利用大禹文化的共性优势和大墩峡4A级景区品牌力,实现禹王峡旅游产业提档,在淡季时景点资源更是开发不足,游客稀少。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打造以临津古渡接官亭、喇家考古遗址公园、禹王峡景区等黄河文化为主题的黄河文化旅游精品线路、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民族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完善“民和文旅”微信公众号,积极拍摄制作《临津古渡宣传片》《民和旅游推介片》及七里花海、永录康格达等旅游景区宣传短视频。三是为促进区域文旅交流融合发展,积石山县大墩峡景区与民和县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与银川市金凤区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与红古区、积石山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两地资源得到全方位整合,联动发展机制和资源共享意识逐步树立,全县旅游产业实现提档升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本地乡土非物质文化融进乡村振兴举措不够,未充分挖掘保护利用传承卡地卡哇寺、甘沟寺,古鄯镇传统刺绣等非物质文化优势打造乡村振兴特有“文化品牌”,传统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处境。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挖掘乡村文化能人,积极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作。二是组织召开民和县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评审会,杨进峰、吕得良等6人民间传承人为民和县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三是积极挖掘保护利用传承卡地卡哇寺(甘沟寺)、民和仙秀刺绣(古鄯镇传统刺绣)等非物质文化,制作卡地卡哇寺宣传音频、开展卡地卡哇寺灾后调研及修缮工作。四是举办“民和县省级非遗项目河湟刺绣”“民和县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等培训班,真正做到把非遗“护”的好、“活”起来、“传”下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方面依然存在短板,如全县312个行政村中212个行政村未通双车道,其中大庄乡大庄村、三家湾村等行政村内8年前修建的累计总长78.06公里的砖路,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当地村民交通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对大庄乡三湾村、大庄村受损路面进行维修,共计12公里,现已全面完工。二是剩余维修的66.0247公里路面,计划三年内逐步维修完成。三是县人民政府召开未通双车道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因全县缺少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占用林地草地国家制定限额指标减少等因素,无法给通双车道的行政村提供所需的耕地、林地、草地。同时,依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以及《青海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在“十四五”期间部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通双车道,没有硬性指标要求所有行政村通双车道。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二、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明显
一是落实就业惠民政策打折扣。
7.就业扶持补助资金利用不充分,如2021年安排100万元衔接资金用于发放稳岗就业补贴,共计发放7.43万元,剩余92.57万元上缴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率仅7.43%。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组织召开招聘会等方式对交通补贴等就业扶持补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积极举办全县乡村振兴驻村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干部促进就业和资金、项目申报能力。三是建立就业补助资金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了人员信息共享、就业补助资金随申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时拨付发放规定不严,2023年违规拖欠926名乡镇公益性保洁员工资半年之久,共计333.0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926名乡镇公益性保洁员2023年1-12月份工资发放,2024年1-7月份的工资已全额发放,以后正常按月发放保洁员工资。下一步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的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对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分析研判不够,2022年以来全县省外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10809人,其中6665人未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两严两快”和“周督促、月上报”等工作机制,及时合理合规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随核随拨”。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大就业政策宣讲力度,做到补贴政策应知尽知。三是针对2022年6665人未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问题,就业部门经过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就业部门审核后发放65人,补助金额47656元。其余6600人由于无法提供实名制车票等资料,本人主动放弃申领补贴。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落实以工代赈政策有差距。
10.坚持建设与赈济双轮驱动不够,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务报酬占比低于50%,如2021年以来,民和县投资2034.93万元实施的满坪镇河口村尕家沟防洪治理、北山乡犇羴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项目工程,累计发放劳务报酬504.22万元,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劳务报酬23.76万元,仅占总报酬的4.7%。2021年投资460万元实施的隆治沟引水口修复工程,使用务工人员291人,其中民和籍务工人员89人,占务工总人数比例仅31%。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共实施以工代赈项目5项,总资金1554万元,发放劳务总报酬379.86万元,占总资金的24.4%,高于2024年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资金的20%的要求;使用务工总人员336人,其中民和籍务工人员330人,占务工总人数的98%。二是对2024年实施的满坪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等5个项目全面开展摸排工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是巩固拓展就业成效不足。
11.帮扶车间带动脱贫户劳务输出比例低于30%,如全县主体资格认定的帮扶车间共计23家,其中青海阿牛哥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洺钦和服饰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累计接受政府奖励性补助80万元,但带动脱贫人口和易致贫人口就业平均比例仅15.64%。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经营主体申请、乡镇审核、县级认定的程序,严格落实帮扶车间认定标准,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2024年共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0家。二是对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人数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经查,19家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比例均按最新要求和标准达到10%以上或2人以上,共带动从业人员417人(脱贫户119人),从业人员月均收入2370元。三是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营不善、难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民和马营清真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取消就业帮扶车间资格。共开展检查指导6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直接拉动脱贫群众增收效果欠佳,如2018年以来,脱贫攻坚期间贫困群众年均转移性收入占比过高,占总收入的56.81%;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脱贫群众年均工资性收入占比过高,占总收入的65.27%,三年期间经营性收入增长率仅0.04%。
整改情况:2024年度我县脱贫人口预采集人均纯收入为14690.03元,增长率15.08%,其中生产经营性收入1799元,增长率3.96%,占总收入12.25%,总体呈增长趋势,占比趋向合理,其中生产经营性收入逐年增长,2024年度增长率达3.96%,比2018年增加3.92个百分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2020年贫困人口收入同比增速不增反降,下降率为11.45%,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速7.2%,低于同年度全省脱贫人口平均9.5%的收入增速。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落实到户产业、就业扶持、消费帮扶等相关帮扶措施,2024年我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速15.08%,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增速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成效不够稳固
一是政策宣传工作不深入。
14.部分群众对各类帮扶政策知晓率低,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有漏项,如2022年起,对脱贫户收入统计工作不细致,防返贫监测数据不精准,发现应纳未纳监测对象7户。2023年全县监测对象占比从年初4.12%提升至6.26%,但仍低于全省8.1%的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全县及时根据反馈应纳未纳情况督促乡镇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安排相应的帮扶措施,确保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对新纳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信息实现行业部门数据共享,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监测范围进行帮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防返贫监测机制落实不到位。
15.工作浮于表面,作风不实,如2021年以来,民和县将178名在校大学生纳入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民和县乡村振兴数据信息交流群”,对全县的在校生相关信息指标、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信息、脱贫人口收入信息等进行全面清洗。同时,督促各乡镇通过实际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认真核实178名在校生转移就业务工信息录入情况,根据核实信息反馈情况,现已全部修改完成。二是全面加强信息数据工作力量,提高信息数据清洗、整理、分析和报送能力。2024年5月,在全省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等次评定中民和县被评定为优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在防返贫监测平台填报数据时,有41户脱贫群众平均收入低于实际收入38.69%。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22个乡镇的脱贫户、监测户开展收支情况信息采集,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收入采集,做到了收支情况及时掌握,数据采集准确。二是对全县防返贫监测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下发问题整改通报4次。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在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对41户收入数据进行修改,现已修改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2023年全县“雨露计划”大学毕业生524人,就业升学311人,就业升学率仅57.6%,未达到省级90%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1131”工作机制和“五个一批”举措,促进2023年524名“雨露计划”毕业生中504名已就业升学,就业升学率达96.2%。二是开展2024年毕业生就业信息摸底工作。全县2024年雨露计划高校毕业生为559人(1人10月23日死亡),已就业(含升学参军)523人,就业升学率为93.7%。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帮扶措施效果不明显。
18.群众技能培训对口就业比例不高,如2018年起民和县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共6次30个工种、29156人,其中20424人未从事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工作,对口就业率仅29.95%。
整改情况:一是从历年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32家机构中整合推荐11家师资力量强、培训质量高、学员管理严、对口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并对全县2024年职业技能进行针对性培训。二是结合用工需求,合理开发装载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家政服务、电焊工、养老护理员、叉车驾驶员等10个工种,全面提升学员技能,实现了普工向技工转变、能就业向好就业的转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2019年至2020年,全县共组织333名搬迁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未充分考虑培训内容与用工需求的原因,仅有65名搬迁群众从事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工作,占比19.52%。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对湟中区职业技术学校、青海航源工贸技工学校、海东交通驾驶员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三是完成2024年上半年技能培训易地搬迁区300人技能培训工作,对口结业74人,就业率为24.7%。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产业项目谋划不足监管不严
一是项目谋划能力弱。
20.(略)
21.(略)
22.(略)
23.(略)
24.2018年以来,全县整合村集体资金1635.8万元购置的4个商铺处于闲置,涉及6个乡镇40个村。
整改情况:涉及的4个商铺除前河乡正在招租外,其余全部对外出租且发挥效益。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二是项目审批不规范。
25.(略)
三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26.2018年以来,实施的6个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如2021年实施的官亭镇鲍家村冷库改造建设项目,计划于2021年8月实施,2021年12月完工,由于政府下发批复较晚,致使该项目延期一年后完工。2022年投资1120.61万元实施的三川农贸综合市场建设项目,计划于2022年7月26日实施,2023年1月5日完工,2023年5月11日才完成县级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官亭镇鲍家村冷库改造建设等六个项目已竣工验收且正常运行。二是对2024年以工代赈59个衔接资金项目开展督查,严格落实“周调度、半月通报、月督导”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完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四是项目资金监管缺位。
27.(略)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进行回头看,经查,52个衔接资金项目已全部完工,均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支出100%,不存在超进度拨付资金问题。二是隆治乡铁家村装配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月完成县级验收并移交确权至隆治乡铁家村村集体,由铁家村村委与民和县光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三是加大学习力度,科学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坚决杜绝延迟拨付或超进度拨付资金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单一。
29.产业同质化严重,后续发展较疲软,如全县187个非贫困村产业项目中,118个村以入股分红或购买商铺为主,26个村实施牛羊养殖项目,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115个,占比61.49%。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实施产业项目42个,其中,实施梅花鹿养殖、特色果品种植等特色产业项目12个,占比达28.6%。二是截止12月31日,村集体分红收益到账 6214.35万元,全县22乡镇312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段及占比情况:薄弱村(5万元以下)清零;中等村(收入5万-50万元)300个占96.16%;强村(收入在50万元以上)12个占3.84%。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30.村集体经济发展趋于失衡状态,2018年以来,全县村集体经济累计收入效益1.72亿元,其中贫困村43.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1.33亿元,占总效益的77%,且光伏项目收益较不稳定,2021年光伏项目收益同比下降1685.24万元,下降率47.5%,2023年光伏项目收益同比下降2937.5万元,下降率69.32%。
整改情况: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益预计达6449.08万元,其中:贫困村光伏收益3712.5万元,占总效益的57.56%,与2018年占比77%相比明显下降(19.64%),涉及房产、汽车租赁、天然气、旅游等多领域的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并得到良好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基层党支部引领助推经济发展能力弱。
31.村“两委”班子致富能力不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综合素质不够过硬,如全县312个村1910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1305名,占比68%,213名“一肩挑”中,初中及以下学历142名,占比61%。
整改情况:2024年全县312个村1565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8人,占比1.15%,大专学历193人,占比12.33%,高中学历379人,占比24.22%,初中及以下学历975人,占比62.3%。现有“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229名,其中:大专及以上70名,占比30.6%,高中及中专55名,占比24%,初中及以下104名,占比45.4%。全县村两委班子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致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2.2018年以来,全县共确定11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其中35个村因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弱、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缓慢等原因被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治。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并建立重点村分类管控和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台账,整治软弱涣散村12个、重点防控村24个,查出问题共47条,制定整顿措施135条,存在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东西部协作项目发展滞后
一是东西部协作项目推进力度弱。
33.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未严格按照省级资金支出要求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正常投入,如2023年下达民和县东西部协作资金4700万元,安排项目21个,截至2023年10月底,民和县仅完成3个项目,资金支出率64.84%,较比省级要求10月底完成75%的任务目标低于10.16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2023年实施的21个东西部协作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支出率为100%,并完成验收。2024年实施的26个东西部协作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支出率为94.57%,目前正对马营镇马营村村集体产业发展等四个项目开展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资金支出率将达到100%。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二是东西部协作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34.项目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质量不达标,如省财政厅抽查发现2022年禹王峡旅游配套工程项目中,民和县投资7.64万元在道路工程中实施播撒草种和种植草皮、爬山虎等两项绿化种植项目均种植杂草,种植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至今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文件要求,对2022年禹王峡旅游配套工程项目道路绿化种植区播撒了草种,并种植了草皮、爬山虎。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后期管护,确保其成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落实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不够扎实。
35.人才交流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如2019年以来,全县共向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输送脱贫劳动力184人,能长期稳定就业一年的不足20人。
整改情况:2019年至2023年,民和县共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输送脱贫劳动力184人,年均输送劳动力37人(长期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不足4人/年)。2024年以来,全县共向江苏省输送脱贫劳动力228人(向无锡市输送劳动力43人),其中长期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有43名(在无锡长期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11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6.2021年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26万元,由县就业局实施的民和县赴无锡市务工人员补助项目无批复。
整改情况:对2023年民和县中小企业创业园特色富硒果饮加工项目等21个东西部协作项目开展督查,所有项目严格按项目相关程序实施,没有未批先建现象。2021年、2022年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转移就业务工人员补助项目,均因民和县政府前期下发了通知,故不需要另行批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7.2022年下达东西部协作资金100万元实施的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培训项目未全部完成,项目剩余资金7.65万元。
整改情况:2022年下达东西部协作资金100万元实施的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培训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剩余资金7.65万元已全部拨付,资金支出率100%。2023年、2024年下达东西部协作资金各100万元实施的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培训项目均已全部完成,资金支出率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乏力
一是后续扶持政策体系不完善。
38.政府帮助引导搬迁群众就业力度弱,如2020年全县共计搬迁1316户5234人,其中180户981人脱贫搬迁群众因搬迁原因,导致人均年度纯收入下降1.5倍,跌入脱贫线以下。
整改情况:通过示范村试点项目、帮扶车间、到户产业、东西部协作、乡村旅游等帮扶措施,2024年易地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15724.44元,增速16.88%,与本县脱贫人口人均收入(14690.03元)增速(15.08%)比,高于1.8个百分点,实现易地搬迁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速的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9.外出务工的1199名搬迁群众中,政府组织输出仅24人,占比2%。
整改情况:2024年易地搬迁外出务工人员为2798人,政府组织外出361人,占比为12.9%。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0.2021年对于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454人未进行审核发放,部分群众申请时间最长达4年以上。
整改情况:2021年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共454人,其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83人(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有38人,补贴资金7.6万元已拨付;45人因营业执照已注销等原因不符合条件);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37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有157人,补贴资金49.9万元已拨付;214人因店铺已转让、无法提供流水等原因不符合条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搬迁户实现产业增收困难。
41.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推动搬迁户与带动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如2020年、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新民乡下山村和毛拉山村易地搬迁安置区集中养殖项目和后续产业项目,因未考虑到市场需求,导致新修建的牛羊棚闲置两年未对外租赁出去,直至2023年9月才将牛羊棚无偿租赁给脱贫户。
整改情况:积极对24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开展摸排工作,目前全部正常运行,带动农户210户382人。2020年、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完成新民乡下山村和毛拉山村易地搬迁安置区集中养殖项目和后续产业项目后,及时移交给两村村委会管理运行,2023年两村将畜棚无偿租赁给脱贫户,其中毛拉山村涉及2户。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是易地搬迁资金监管责任缺失。
42.(略)
八、解决贫困户负担不到位
43.引导群众民风民俗向好发展不足,如2023年省级第三方评估指出,民和县峡门镇孙家庄村、核桃庄乡五方村、转导乡红合岘村、中川乡红崖村、隆治乡张家村等农户普遍反映彩礼为10万-20万元,最高为26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全县22个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合理制定了彩礼标准、婚宴标准,并印发《关于做好“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相关工作的通知》,做好“抵制高价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引导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实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4.群众“就医难”问题依然成为重要负担,如2023年乡镇卫生院有55名医务人员借调到县级卫生系统,造成部分乡镇卫生院出现“有卫生院无医生”现象。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0月24日,55名借调人员已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全县27个乡镇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共计575名,其中:在编163人、同工同酬208人、临聘(含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204人,“有卫生院无医生”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5.2022年转导乡两户脱贫群众个人负担大额医疗费1.96万元、1.36万元,全年收入扣除医疗费后,在当年监测标准0.67万元以下,但未及时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采取帮扶措施。
整改情况:2023年7月21日,转导乡将反馈的马发土莫、马勒色两户脱贫户纳入了监测对象,并落实了“雨露计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帮扶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有差距
46.(略)
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47.(略)。
48.(略)。
4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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