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民和县委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4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民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不足方面
(一)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还有差距
1.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生态环保难题方面持续用力不够,统筹解决县域生态环保问题还有欠缺,引导全民参与生态环保意识不够,被动应付检查,治标不治本。
整改情况:县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学习生态环保相关内容15次。同时,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巡察工作计划,将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情况作为十七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自查自纠行动,进一步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制度,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机制不完善。加大对生态环保的宣传报道,发布相关新闻报道320条,公益广告2000余次,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及政策法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2018年5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物浓度超标、废水处理厂无法运行等问题,但未及时整改,2023年12月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点名通报生活污水直排湟水河、氨氮浓度超标74倍等多个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5项20条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已按市级部门要求完成审核销号。实施了民和县驼铃小区及九路提升泵站更换配电柜和水泵建设工程,彻底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全面整改,并更换运营企业。加强对全县污水泵站巡查检查力度,常态化监测排口水质,确保了水质达标排放。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3.铁合金企业浇筑烟气无组织排放、煤场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整改情况:压实铁合金企业环保主体责任,5家铁合金企业实施并运行定点浇铸烟气收集治理改造升级等项目,铁合金企业浇筑烟气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解决。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发放扬尘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由相关部门对县域内煤炭销售点开展联合整治,组织企业对煤炭交易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其中1家涉煤矿矸加工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予以关停。各煤炭销售点均采取了“三围一顶”防尘措施,有效抑制了煤炭销售点扬尘污染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农用残膜回收不彻底、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污染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确定残膜回收点20个,完成残膜回收2585.7吨;投资645万元,建成13个乡镇2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20处,扶持配备各类农用机械21台(套),进一步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建成并运行垃圾压缩中转站34座,切实实现生活垃圾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及时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及畜禽粪便,清理老旧(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1754处,农村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宣传20次,受众达6000余人次,“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氛围更加浓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发挥区域优势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用力不够
5.县委贯彻新发展理念还有不足,如何融入国家兰西城市群建设思考谋划不深,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的区位优势发挥不充分,民和—红古区域先行创新区一体化发展提出6年来仅停留在框架协议阶段,产业、文旅、生态等多领域合作项目尚未落地。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2024年度重点任务》,两县区配合国家发改委黄河司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兰西城市群建设调研,就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明路径、指方向。联合红古区、积石山县共同举办民族团结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召开民和—红古区域合作联席会,共同签订了包括《民和—红古民族团结进步“跨省联创”共建协议书》在内的“1+15”合作框架协议。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6.教育、医疗、政务等便民一体化服务还未打通,2021年同兰州市红古区等4个县区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目前仍未开展具体事项办理,异地通办的业务规则和办事标准尚未明确。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红古—民和政务服务座谈会,与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函商,确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和业务模式,医保、人社、公安、市监、残联、公积金等部门65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设置线下“跨省通办”综合窗口,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跨省通办”咨询、帮办代办服务。制定印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工作制度》,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对位于兰州市红古区的1486亩跨省“飞地”,缺少合作规划,开发受阻,发展受限。
整改情况:飞地土地数据库正由两省自然资源部门协调确定,市监部门持续加强飞地管理,探索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为“飞地”企业项目落地、建设、运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健全“飞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合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有效防范“飞地”安全事故的发生。两县区发改部门召开座谈会,就飞地建设、产业协作进行深入交流。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动力不足
8.产业项目谋划不够,全县联农带农富农的引擎效应未有效发挥,全县187个非贫困村中有118个村集体经济以入股分红或购买商铺为主,11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
整改情况: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227.5万元,安排项目59个。截至2024年12月,已完工55个项目。排查2021年至2024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120项,涉及资金4.64亿元,均已建立健全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9.2017年以来,投资1.24亿元实施的17个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处于闲置烂尾状态,财政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先后制定印发《民和县乡村振兴产业风险防控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建成项目运营和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发挥产业效益。目前10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剩余7个项目纳入“四个一批”管理正在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0.民和县先后投资2678.6万元实施的扶贫产业园项目,因项目运营企业民和县堡嘉隆特色农业有限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停产3年。截至2024年10月,该公司仍拖欠项目收益314.21万元,涉及16个村680户2777名脱贫群众。
整改情况:由县农科局(原乡村振兴局)多次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查封的酿酒及配套设施采取评估措施,按法律程序对查封的葡萄酒进行评估拍卖。目前,涉及堡嘉隆公司的1579.39亩土地流转费已由中川乡人民政府全部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位,所有土地流转费用已全部结清,正在开展被流转土地退还和整理工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
(一)绿色有机农牧业发展层次不高
11.县委对创建农业优势品牌、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等工作推动用力不足。全县尚未建立农产品商标品牌指导站,至今无地理标识证明商标。农业科技专利仅15个,23个可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中仅认证8个。农机综合机械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仅4家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农畜产品停留在原料出售和初加工阶段。
整改情况:县委将创建农业优势品牌、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等内容纳入2024年“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制定印发《民和县“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快优势品牌创建。商标品牌指导站已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查看,经审核,待2025年年初批复下达后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立工作。23个申请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中,已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2个。投入资金1285万元购置小麦播种机、穴播联合作业机、覆膜播种机等275台套,截至2024年12月,全县农机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1%,已达全省平均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高耗能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乏力
12.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缺少谋划,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中,90%以上来自矿产冶金类高耗能工业企业。2021年以来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增,年均增长3.7%,2023年同比增长7.73%,距2025年完成增速下降12.5%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2024年项目备案1项,不涉及高耗能项目。
2024年度实施包括420KA电解槽磷生铁浇筑阴极技术改造项目在内的3个节能增效项目,总投资达1.98亿元。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粮食安全责任扛的不牢
13.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缺乏底线思维,目前仍有0.33万亩“非粮化”、2.83万亩“非农化”、1.44万亩“撂荒地”土地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2.83万亩耕地“非农化”问题,已纳入非粮化整改13340亩,2015—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面积为879亩,历年已批建设用地2604亩,历年已备案设施农用地185亩,已纳入乱占耕地建房处置范围10234亩,待国家试点经验成果转化政策出台后,予以妥善解决。2024年5月10日上报至海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非农化面积为1127亩,截至目前已整改341亩,正在整改47亩,未整改到位739亩因为坟地、河堤、地质灾害损毁等原因确实无法恢复。积极推进“撂荒地”清零、“非粮化”有序清理腾退,“撂荒地”全部清零,完成“非粮化”整治18459.03亩,“非粮化”整治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4.食品检测能力严重滞后,无专业检测人员,2018年建成的2个食品快检室长期闲置,只能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完成年均300批次检测任务,无法完成国家年均800批次食品抽检要求,“舌尖上的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整改情况:强化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完善检测流程与制度,两个食品快检室已启用。制定印发《民和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你点我检”全民参与食品安全共享共治活动方案》,确定快速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等25类产品。现已完成抽检805批次,对其中抽检不合格的8批次食品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2.02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民生领域存在短板
15.全县22个乡镇仍有2.11万户农村宅基地和1159个乡镇集体用地未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整改情况:组建工作专班,详细研究谋划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通过主动入村、入户、村民主动到政务大厅办理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确权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农村宅基地已确权发证4102户,资料齐全正在缮证5485户,资料齐全正在审核644户。5925户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不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暂不予确权发证。1159宗未完成确权颁证的乡镇集体用地,涉及乱占耕地等420宗,剩余应发证739宗,已发证611宗,发证率82.68%。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6.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比为“18.4%、23.9%”,未达到2020年完成70%、50%的比例要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川垣学校附属幼儿园现已完工并移交学校使用,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并正常开办;史纳新村幼儿园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签定项目合同并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待建设地块协商完成后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民和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备案的复函》文件要求,全县公办幼儿园9所、普惠性幼儿园39所均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7.大班额问题突出,6所县城中小学超设计规模招生5041人,大班额154个,超大班额17个。
整改情况:加大学校布局优化调整步伐,加快职业技术学校整体搬迁进度,计划2025年底在原校址筹办1所规模在1200人左右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近分流超大规模学校学生。加大财政投入,计划在川垣新区修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招生规模为1700人,计划将民和三中改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缓解川垣小学大班额问题,目前正在和上级部门积极对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8.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老旧小区改造不彻底,老城区仍有“三无”小区52个,涉及129栋3979户。
整改情况:我县实有“三无”小区45个,通过全面摸排、分类管理,对具备物业进驻条件的12个“三无”小区引进了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由川口镇对不具备物业进驻条件的33个“三无”小区实行楼栋长管理,选举产生楼栋长65名,代理行使小区日常管理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县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因前期规划不科学,存在2公里雨污合流管道,468处混接错接、倒流瘀堵等问题。
整改情况:委托第三方对县城区地下排水管网逐个排查,发现混接错接、倒流瘀堵等问题504处,现已整改完成错接混接62处,淤堵85处。剩余问题已申报实施民和县川垣新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待设计招标完成后,组织实施。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平安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履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有缺失(略)
(二)依法行政能力不强
21.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能力弱,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在行政征用、拆迁安置工作中程序不合规、存在违法强拆情况。
整改情况:通过机构改革整合力量,实行以县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理顺了职责、整合了队伍、减少了层级,从体制方面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全县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有力提升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有弱项(略)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强方面
(一)解决信访问题同群众强烈期待有差距
25.县委对信访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不够,信访源头治理、积案分类化解工作不力,2021年至今,县级领导主动接访仅10次,远低于一月一次的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县委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研究部署力度,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并选派2名年轻科级干部到信访局挂职副局长,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队伍力量。严格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实施意见》,分析信访工作重难点问题,推动解决重难点信访事宜。深化源头治理,制定印发《民和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县级领导包案化解稳控。印发《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制度》,县级领导按要求定期开展接访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6.(略)
(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27.应制定备案专项和部门预案100项,实际审批备案15项。
整改情况: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及报备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已完成100项专项和部门预案的制定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8.2018年以来除开展过消防、防汛等应急演练外,其他应对地震、突发地质灾害等类型的应急演练均未开展。
整改情况:举办“民和县2024年防汛地质灾害实战应急演练”和“民和县地震灾害应急演练”等各类应急演练128次、参与人员约18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防汛、山洪灾害防御等应急演练334场,并通过“鸣锣”“吹哨”等行动常态化开展预警演练,参演人数约1.5万余人,进一步检验了各单位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和应对水平,提升了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9.(略)
(三)(略)
五、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32.2018年以来,县委仅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未开展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并印发《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计划》,明确规定了各季度纵深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组织全县党委(党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了政治生态自评。在县委常委会就全县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报告。并组织各派驻纪检组结合日常监督内容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卫健局等17家重点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现场反馈研判结果,现场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县委常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6次,班子成员经常性听取分管领域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未听取过分管、联点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指导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暨任务分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县委常委会通过听取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3次,班子成员按时听取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班子成员及各县级领导利用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重要时间节点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廉政提醒、履职尽责等方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批次,覆盖500余人次,持续传导了廉政建设压力,达到了防患于未然和保护干部的良好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略)
(三)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有偏差
35.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政治监督泛化虚化,巡察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2018年至今县委常委会未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县委未设立固定巡察组,将各项检查督察任务交县委巡察办承担,2020年县委巡察办承担县委、县政府检查任务43次,2023年又承担大量乡村振兴指标考核及入户检查任务。
整改情况:把巡察工作纳入《中共民和县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开展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机制。县委常委会严格落实汇报机制,于十七届县委第45、58、63次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听取了十七届第三轮巡察、第四轮巡察、医疗卫生领域联动巡察情况报告,并部署开展了十七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将县委巡督办公室职能拆分为县委督查室和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专职负责县委巡察日常工作,并设立了固定巡察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36.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短板,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派驻监督错位缺位。2022年以来考录及调入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的7名人员均为非党员。2018年以来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仅7件,占比1.3%。2018年至今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年均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不足5次。22个乡镇纪委书记中21人承担包村及其他工作。
整改情况: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22个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或监察专员助理、委机关全体干部共8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标准,严格准入条件,今年来已招录的2名和已调入的4名干部均为中共党员。积极发展党员,目前,7名积极分子已有2名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计划2025年内发展3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五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配齐一名组长和两名组员,确保派驻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105次。充分发挥“室组乡”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监督执纪问责不严不实(略)
六、抓作风建设用力不足方面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38.“四风问题”有所反弹,2020年全县“小金库”问题专项巡察中发现22个乡镇大额提现825万元,2021年又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6起,涉及金额100余万元。
整改情况: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县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发现13家单位24项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开展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专项行动,未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县审计局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4项、经济责任审计6项,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9.(略)
(二)督查督办违反财经纪律相关问题不够有力(略)
(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不足(略)
(四)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
44.个别单位日常作风建设有短板,关键时刻站不出来、冲不上去。“12·18”抗震救灾期间,县住建局在官亭镇、中川乡等受灾群众房屋受损定级初步评估时,因履职不到位出现漏登错登等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确定5个方面22项重点整治内容,召开推进会3次,调度会1次,下发监察建议书等49份,督促职能部门查摆问题125条,整改问题125条,整改率为100%。认真对照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内容,围绕惠农补贴发放迟缓、欠薪等民生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挽回经济损失4884.67万元。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凝心聚力、攻克难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县党员干部积极担当,先后有151名干部前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受灾群众搬迁安置、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38名干部主动作为,前往中川乡协助农户搬迁等工作,加快推进群众回迁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方面
(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长远谋划不够
45.(略)
46.个别项目缺乏调研论证,脱离实际和群众需求。2019年投资1400余万元建设的民和殡仪服务中心和骨灰安放项目落地过程中,两次变更地址,违规审批招标,沦为“半拉子”工程。2021年以来全县谋划291个项目中,契合政策要求和县级实际的130个,实施落地的仅103个。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公开招标监督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共监督招标29项。上报殡仪馆建设项目提级论证,向海东市发改委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并已批复,现正进行项目前期准备。2024年实施的130项项目谋划时均征求了要素保障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47.议事决策工作不规范,重大决策常以专项领导小组会议代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会前协调沟通不够。如2018年以来,康格达等105个投资千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均未经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中共民和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民和县委“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民和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县委议事规则。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8.“四大班子”及21个县直单位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清、大额资金标准不具体。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了“四大班子”及21个县直单位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9.2021年换届后,县政府42个长期议事协调机构中有29个召开会议不超过2次,立而不议,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县政府最终保留3个议事协调机构,并按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一)干部经常性全方位管理监督不到位
50.(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1.7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县属国有企业任职未履行备案手续。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在企业社团兼职人员进行备案,对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2.2018年以来干部违规借调259人次,2023年33名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违规借调,3名干部在试用期内借调。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干部借调情况,建立借调干部台账,限时清退借调干部,规范因重点工作抽调干部备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借调人员条件、借调审批程序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部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53.2018年以来共有104名干部履职不利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1名干部失职渎职被处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青海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对表现较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按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广泛开展多层级、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4.(略)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
5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19—2022年,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专题召开过党建工作会议。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11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书记议事专题会议1次,全县党建工作会议3次。大力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县委书记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6.指导各领域党建工作用力不均衡,尤其是“两新”组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进缓慢,全县123家“两新”组织,仅45家建立党组织,覆盖率36%,应建未建3家。县属国有企业龙浩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6月成立,拥有党员46名,至今未申请成立党组织。和融集团党支部书记和董事长分设,总经理、监事长等未纳入支部班子。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梳理“两新”组织基本情况,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3个。截至目前,全县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23个,覆盖企业56家,覆盖率58%,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成立民和龙浩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在国有企业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书记、董事长实现“一肩挑”,管理层均进入党组织班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
57.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不扎实。2018年以来,110名村党支部书记、282名农村党员违纪违法被处理,如巡视发现,峡门镇峡门村党支部书记田某某以虚假理由骗取9户村民98.1万元,巡视组巡中立案,及时移交线索,目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整改情况:结合推进村级组织后备人才“雁阵”培育工程和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调整补选马场垣金星村等9名村党组织书记,选任102名全日制党员大学生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17名、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及村干部200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落实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58.上轮巡视反馈问题48个,整改后7个问题出现反弹。县委对反馈问题整改研究不深、督促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巡视反馈的未批先建等7个问题边改边犯、屡改屡犯。如宏达驾校、新湟乳业、马营醋厂等项目未取得用地施工手续就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规范了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十七届县委第61、62、73次常委会听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9.中央及省委审计反馈问题共18个,审计反馈的政府投资项目闲置、拖欠企业工程款等7个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对剩余的2个中央及省委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内急需附属工程现已交付使用,新校区配套设施设备及锅炉房项目现已完工待验收,新校区汽修厂升级改造及启动资金,目前基本完成,待新校区室外附属工程完工后正常运行。新校区室外工程和消防工程以及购置教学设备、进行食堂改造及设备购置等现已开工建设,3500平方米食堂现已开工建设。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972—8522015,邮箱:mhxwbgs@163.com。
中共民和县委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