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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倡议书
来源: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倡议书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后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家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已于2023年8月23日开始,为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普查工作,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更需要调查单位、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和配合。为此,我们倡议:
一、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各单位、部门、经营主体充分利用本行业、本系统优势,通过抖音、公众号、微信群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在沿街主干道、楼宇、重点商超等单位人员密集处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五经普”宣传视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相关政策和要求,引导“身边人”和“朋友圈”,从“由我做起”到“共同参与”,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宣传普查,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二、积极配合普查登记。全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作为本次普查对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支持和配合普查登记工作。请各调查单位、经营主体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快速向佩戴有《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提供普查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数据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同时,请为2023年12月31日的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依法开展普查登记。经济普查工作历时长、任务重、责任大,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积极投入经济普查主战场,带头宣传普查条例,认真履行普查义务,引导、鼓励广大普查对象如实申报普查内容,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普查内容不缺无误,全面准确及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请各调查单位、经营主体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972—8526503。
在本次普查工作中,对你们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