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李吉庆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成邦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付彦龙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张马龙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王福昌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石成鹏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余成邦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付彦龙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李 元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李长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李振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马成文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